合伙文化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2)
2017-09-27 01:23
导读:三、合伙文化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文化作为一种探讨方法,它要求从整体的视角,将各种合伙文化平等地对待,着眼于新合伙文化的融合创新,而
三、合伙文化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文化作为一种探讨方法,它要求从整体的视角,将各种合伙文化平等地对待,着眼于新合伙文化的融合创新,而不是某种合伙文化的局部改进。在这样的研究视角下,需要不断开发出合伙文化研究方法,用这些方法去分析各种合伙文化中合伙活动的特点与本质。此外,将合伙文化作为一种探讨方法,使研究者不仅可以跨越空间,而且可以跨越时间去探讨人类历史上一切出现的合伙文化。对于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历史上的合伙文化非常重要,因为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实践经验相对较少,需要挖掘历史中的合伙思想,当然也需要借鉴当代西方国家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思想。 合伙文化作为一种实践探索的方法,将为管理者的工作提供理论与方法基础,如果他们能自觉地从合伙文化中获得自己需要的知识,将大大加快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创新的步伐。 合伙文化的提出与人们对合伙活动的根基进行持续的探讨有关,因此对合伙文化的认识将会继续深入,需要及时将合伙文化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创新方法。合伙文化作为一种方法,对于转型环境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创新和战略创新非常有效,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超越自身的合伙文化而进入不同的合伙文化领域寻找资源,东西方的变革潮流正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合伙文化作为一种方法,需要将研究与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在具体时需要对某种具体的合伙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特点作全面分析。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无论是新建会计师事务所还是改制会计师事务所,价值观的形成总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会计师事务所继承下来的等级结构;二是把会计师事务所看作组织机器。这种价值观实际上是提倡对上级的绝对顺从。导致的结果,或是注册会计师脱离该所另谋高就,或是大家联合起来将主任会计师罢免,不然就是事务所停滞、动荡乃至解体。“生在此山中”的主任会计师能体会个中滋味。 合伙型师事务所虽然解决了独资型会计师事务所资本扩张难的,但在过重的责任与保护无过错合伙人方面却束手无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是以事务所价值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是将法律控制转化为自律控制、他律控制与自律控制有机结合的桥梁。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文化应当以人为本,注重人的价值的实现,通过实现从业人员的价值实现事务所的目标,注重团队精神。 合伙文化本身决定着会计师事务所中从业人员的行为。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怀特认为行为是文化的函数。诚信、正义是注册会计师的重要品质,也是合伙文化的重要。注册会计师越讲究诚信、正义,所提供的信息就越真实,其效用就越好,国内外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出问题,与其负责人不讲诚信有很大关系。 合伙文化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性,也影响其。注册会计师合伙经营一项事业,意味着他们对某种合伙文化的认同和结合,意味着他们有相似的价值观,能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发自内心地进行自我控制。合伙文化所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力,必然会产生强有力的经营效果。合伙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效果。只有树立正确的合伙价值观和人文精神,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创造出更大的辉煌。日本政府在明治维新时期能够迅速发展的经验时发表过一个白皮书,其中有一段话:日本的经济发展有三个要素:第一是精神,第二是法规,第三是资本,三个要素的比重是50%、40%、10%.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成为合伙文化的“趋同体”。所谓趋同之意,即指“精诚合作”之境,这并非一朝一夕的努力所能及的,而是要经历一个相对比较缓慢和持久的“趋同”过程,须先后历经融汇、融渗、融合、融生四个发展阶段才能达到。这种“趋同”过程的结果,决不意味着一方对另一方的心理定势和文化倾向的全盘否定和同化,而应当是双方有机的相汇、相渗、相合,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并且相生出一种既不同于这一方,又不同于另一方的崭新的心理模式和文化类型。由此可见,“融生”出一种新的心理模型才是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精神文化合作载体“趋同”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