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的几点建议(2)
2017-11-02 02:18
导读:(五)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会计准则 全面、快速贯彻企业新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
(五)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会计准则
全面、快速贯彻企业新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企业要抓紧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实质,更新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
二、优化企业外部环境
在企业自我完善的同时,国家也要加强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近两年来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全国人大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反映了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战略决策。这部法律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还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该法的执行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的困难,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各级政府部门、银行金融机构及社会服务部门要按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小企业会计制度》已于2005年1月开始执行,对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仅通过这一两部法律来规范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从多方面制定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环境,加强监督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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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特点的会计准则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但是还未将中型企业纳入其中。我国还应该制定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由于中小企业业务量比较少,会计核算一般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交易类型有限,经营活动比较简单,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没有对数据产生深层次分析的需要,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对这样企业的会计工作采用不同的规定,在需要设立独立会计机构的企业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如出纳、总账与稽核,出纳与总账、明细账的分离等,对于会计核算可以适当简化。另外,中小企业行业涉及面广,会计科目设置上应考虑通用性;对于企业财产和与个人家庭支出相互占用的情况,应设置往来账户加以核算;.适当放宽凭证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