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实施反倾销原因分析及对策(2)
2014-09-12 01:01
导读:(二)企业微观方面 首先,出口企业应改变竞争战略,树立非价格竞争观念,积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价格是反倾销的核心问题,价格低廉的出口产品价格很容
(二)企业微观方面
首先,出口企业应改变竞争战略,树立非价格竞争观念,积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价格是反倾销的核心问题,价格低廉的出口产品价格很容易让人与“倾销”联系起来。我国的产业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
服装业、食品加工、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都是加工程度比较低,技术水平比较低的产业。企业如果不实行技术创新,那么产品成本不会从根本上降低。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美对我国反倾销问题,企业必须逐渐从“以廉取胜”过渡到“以质取胜”,改变以往的价格竞争思路,走向非价格竞争的道路。在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企业经营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努力提高产品异质性,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包装,更大范围的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其次,出口产品一旦被起诉,被诉企业要快速反应,积极应诉。依照美国反倾销法,在立案和初裁期间内,如果听不到来自应诉方的抗辩意见,就有可能裁定为百分之百的“有损害”。如果应诉方能快速反应,并能准时参加初裁听证会,有可能案子将以无损害结束。在商务部决定立案调查后,通常要自宣布后的一两周内向有关出口商和进口商发出调查问卷,如果被申诉人拒绝提供材料或拒绝国际贸易署代表对材料进行核查,那么商务部有权使用“可得到的最佳资料”,必要时商务部可从申诉方取得材料,直接作出‘缺席判决”,致使被裁定的倾销幅度远远超过实际水平。征收期限一般是5年,5年期满,经过复审,还可再延长5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涉诉产品就相当子被逐出美国市场。因此,面对美国反倾销指控和调查时,所有的相关企业都应端正态度,果断应诉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中不断发展与壮大。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参考文献:
[1]杨荣珍.WTO争端解决:案例与评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2]陈秀莲.拆招“美国反倾销”.中国安萌,2004.
[3]曾忠禄,陈奕平.如何应对美国反倾销案件.国际商务,2005.
[4]田正育.应对美国反倾销.经贸沙场.
[5]邵来安.中国对外贸易摩擦及对策.经济问题探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