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主体性理念探析——以民事司法制度为中心(4)
2013-09-08 01:05
导读:[4][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09. [5][英]史蒂文.卢克思.个人主义[M].阎克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48.转引自左卫民
[4][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09.
[5][英]史蒂文.卢克思.个人主义[M].阎克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48.转引自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9.
[6] 郭湛.论人类主体及其主体性[J].学术研究,1991,(3):79-83.
[7] 王志红,钟玉海.主体性、价值评价及马克思的实践范式转向[J].安徽
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67-74.
[8] 黄娟.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理分析——兼议中国民事诉讼的现代化[D].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
论文,2002.16.
[9] 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
[10] 童之伟.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J].中国法学,1999,(6):9-19.
[11] 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22.
[12] 廖钟洪.民事诉讼中的国家主义之体现[J].现代法学,2003,(1):43-51.
[13] 王亚新.民事诉讼中的依法审判原则和程序保障.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41.
[14] 杨荣馨.民事诉讼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53-161.
[15] 廖钟洪.民事诉讼中的国家主义之体现[J].现代法学,2003,(1):43-51.
[16] 左卫民.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的新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4.
[17] 贺卫方.司法独立在近代中国的展开[A].
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司法公正与权利保障[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142.
[18] 舒国滢.从司法的广场化到司法的剧场化[A].学林.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74.
[19] 邱联恭.司法之现代化与律师之任务.邱联恭.司法之现代化与程序法[M].台湾:三民书局,1992.23.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20] 马长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J].法学研究,20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