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占制度的构成要件学毕业论文(5)
2014-09-26 01:00
导读:[1][5]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1983.p198~199,p198~200. [2]梅因.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p145. [3]陈华
[1][5]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3.p198~199,p198~200.
[2]梅因.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p145.
[3]陈华彬.物权法原理[M].北京: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87.p452.
[4]彭万林.民
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p228.
[6][英]F·H·劳森B·拉登:《财产法》(第二版)[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p71.
[7]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p375.
[8]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p100~1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