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实体和程序题目之浅析(2)

2015-01-24 01:19
导读:(一)法律程序 我国通说以为法律程序是由人的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属性所构成的。例如,葛洪义以为,“法律程序是指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

(一)法律程序
我国通说以为法律程序是由人的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属性所构成的。例如,葛洪义以为,“法律程序是指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和空间的步骤和方式。”公丕祥以为,“从法理学角度来分析,程序是从事法律行为作出某种决定的过程、方式和关系。过程是时间概念,方式和关系是空间概念。程序就是这样的时空三要素构成的同一体,”“程序就其本位而言是这样一种普遍形态: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笔者以为,中国事成文法国家,我国的法律规范包含着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而法律程序这一概念的提出又是为夸大程序的重要性及其与实体的密切关系。所以,在我国,应当把法律程序界定为法律的实践过程,包括行政程序、司法程序、立法程序、选举程序以及私法领域的缔约程序,仲裁程序,有关公司和社团的程序规范等所有程序类型的一个通称。这样,便使法律程序与法律规范相对应,这两对概念的区分同样可达到区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目的,并且这种区分更符合我国实际。而我国法律规范既包括实体性内容又包括程序性内容,二者很难区分且没有区分的必要。
(二)法律规范
在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所有法律都表现为成文的法律,这些法律文本已经脱离了司法实践,在其中寻找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的区别很难,但法律中究竟存在着实体与程序之区别。成文的法律(法律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于:第一,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则(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则(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后果就是对权利义务的再分配。第二,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第三,权利义务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权利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受社会各成员所关注。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地告诉人们可以、应该怎样行为,不可以、不应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人们可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怎样行为,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及法律的态度。所以,在成文法国家,国家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来规定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通过权利与义务来分析法律题目应是一种科学的方法。笔者以为,实体与程序的题目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就表现为法律主体的实体性权利义务与程序性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上一篇: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