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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相关法律关系(2)

2015-03-30 01:01
导读:二、保险合同成立前存在的 从投保人提出投保要约到保险合同的成立,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可能发生风险,使财产或人身遭受损失。从法律角度看


二、保险合同成立前存在的

从投保人提出投保要约到保险合同的成立,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可能发生风险,使财产或人身遭受损失。从法律角度看,假如风险或损失发生在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是不负任何责任的。但是,由于风险或损失发生在承保过程,投保人此时就可能会向保险人索赔。这应该不是一个保险的题目,但保险人还得依法处理这些题目。

1.投保要约前或投保要约时,标的已发生风险或损失,但投保人继续投保的。对于这一情况,保险人假如知道,就不应接受要约并签发保险单,即使保险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由于这一所谓的保险合同,是在投保人采取欺诈手段情况下达成的,是无效的合同,不能约束保险人。我国《刑法》把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作为一项犯罪来惩罚,可见这种行为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2.投保要约后,保险人同意接受要约前,标的发生风险或损失。对于这种风险或损失的发生,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即使保险人因不知情而承诺并签发了保险单也一样,由于保险合同不存在或无效。《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贸易保险行为。”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是可能发生的风险,假如已经或必然发生的风险,是不能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险的。前已述及,对于保险人承诺作出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现有规定看,只能依据保险人承诺作出或保险单的正式签发作为合同成立的标志,并以此作为责任划分的界限。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3.预收保费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从此可以看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保险费的交付是独立的,保险费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人身保险在承保过程中,存在预收用度的,比如体检费预交,等额于保险费的金额预交,并规定在保险人同意承保时,预交的用度自动转为保险费。这种预交用度的做法是人身保险所特有的,由于《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为了防止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承担了风险而投保人没有支付保险费的情况发生,保险人要求投保人预交有关用度,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险人预收了有关用度,不能作为认定保险人已经接受投保人投保要约的根据。保险人是否已接受投保要约,唯一的标准是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已签发保险单。

三、保险责任的开始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并不一定同时开始,两者可以是不同的。《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并不一定立即承担保险责任,假如保险责任约定在某一时间开始,那么在此约定时间开始后,保险人才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在财产保险方面,保险人最头痛的是,保险单签发后或者保险责任生效后,投保人拖着不交保险费,假如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就赶紧往交费,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最好是永远不交保险费给保险人。这种情况下,保险人承担了风险,投保人得到了保障,但又不交保险费,是极不公道的,保险人没有保险费收进,怎么实现保险的保障功能?《保险法》规定可以约定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对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公平公道的。为了减少应收保险费,又承担保险责任的风险,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栏内,注明“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清本保险单规定保险费时开始”。这样,即使保险合同成立了,但保险责任却要在投保人交清保险费时才开始,在此之前,假如投保人发生财产或人身损失,保险人是不负责任的。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四、正确宣传保险法律,促进保险服务质量的进步

保险的性很强,尤其是人身保险,更是涉及每个人的亲身利益。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该急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所急,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核赔,确定保险的责任范围,一旦确定赔偿金额,就应及时赔付,真正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假如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也应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作出解释,不能故意拖延不办或者滥赔。应该说,尽大部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依法办事的,但也有一些少数不讲道理的人或不法分子,利用保险进行纠缠或欺诈活动,破坏正常的保险秩序。这些复杂现象的存在,使保险核赔难度加大。同时由于人们的保险意识、法律意识不够强,往往从良好的愿看出发,以为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假如保险人依法拒赔,那么就大闹保险公司,或者请***界来宣传助战,逼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愿看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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