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题目及解决方法(3)
2015-06-09 01:02
导读:二、解决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审理中难点题目之 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工作中出现的有些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有关部分违法拆迁
二、解决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审理中难点题目之
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工作中出现的有些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有关部分违法拆迁,导致被拆迁人集体上访,暴力阻挠拆迁,甚至造成职员伤亡等严重不稳定因素,已引起了国家最高层的重视。为此,国务院还专门召开了常务会议,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治理的有关题目。会议总的要求是:端正拆迁工作的指导思想,果断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急功近利,大拆大建的行为,拆迁中严格执行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拆迁补偿符合市场化要求,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对此,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分也立即行动起来,有效地开展工作,如有的地方政府违法拆迁,征地,其相关地方政府官员已被严厉查处。就全国而言,对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拆迁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无疑是给人民法院审理房屋拆迁、征地案件创造了一个从未有的良好外部环境。但同时也要看到固然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环境,要从根本上解决难点题目还不能一步到位。为此,笔者以为还应采取以下方法解决房屋拆迁、征地行政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题目。
第一,以目前已有的良好外部执法环境为基础,主动与地方政府保持联系和沟通,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使他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要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保护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不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如遇有些类情况,要有理有节的向他们解释清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职员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人民法院会在人民群众中丧失公信力,有损于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担当起保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第三,对房屋拆迁裁决的审理,应严格审查其正当性。如有违法裁决,特别是侵犯被拆迁人正当权益的裁决,应当及时裁判,决不久拖未定,让裁决机关及时纠正其行政违法之处。
第四,对房屋拆迁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符正当律规定,应及时强制执行。从而有力的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拆迁人依法拆迁,并以此支持和服务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建设,实现城市房屋拆迁和征用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工作的良性循环,终极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