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苏俄民诉法典中的“不中断原则”及其鉴戒(3)
2015-12-13 01:43
导读:通过一次经充分预备的言词辩论期日即结束审判之应然目标已经有了付诸实现的制度性保障。总而言之,无论是从民事司法实践来看,还是从 诉讼法学 理
通过一次经充分预备的言词辩论期日即结束审判之应然目标已经有了付诸实现的制度性保障。总而言之,无论是从民事司法实践来看,还是从
诉讼法学理论来说,我们均以为,为了公道加快诉讼进程,限制法官在决定开庭审理期日以及审理次数上的主观随意性,鉴戒苏俄民事诉讼法典中的“不中断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时增加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应当集中、连续进行之规定,无疑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和现实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