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地区法治环境题目(2)
2016-05-18 01:03
导读:(二)政治环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是中国解决民族题目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心
(二)政治环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是中国解决民族题目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心的同一领导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当家作主,治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中国所以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基于中国的历史和各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而决定的。历史上中国的各民族长期生活在同一的国家里,形成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状态。各民族发展不平衡,汉族地区文化、科学技术较发达,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科学技术较落后,但土地辽阔,资源丰富。这使我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熟悉到,汉族和少数民族只有团结联合,才会有国家的繁荣与强大,才会有各民族的共同发展进步,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是维护国家的同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联合,能满足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愿看的基本制度,是单一制的国家实现民族同等团结的最现实、最切合实际的形式。真正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可以为民族地区实现法治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经济环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应适应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我们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还必须牢牢捉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作为充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任务。由于民族地区物质技术水平的高低及其拥有量直接影响城市法治的效率和水平,而经济制度、生产关系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从当前民族地区的实际状况和今后发展态势着眼,千方百计地把发展生产力的工作摆在首位,从各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出发,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济基础。在夸大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应该注重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要积极推进科教兴区战略,努力进步各民族人民的素质,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物质支撑。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宗教环境。中国事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在有些少数民族中影响较深。其中信仰躲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躲、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纳西等少数民族;信仰小乘佛教的有傣、布朗、阿昌、德昂等民族和部分佤族;回、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广泛地信仰伊斯兰教;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保安、撒拉、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等民族;信仰***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民族的一部分;俄罗斯和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东正教。在独龙、怒、佤、景颇、高山、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是宗教信仰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往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往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不论信教或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上是同等的,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宗教本身就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它与法律一样属于社会规范,各民族公民养成信仰宗教的习惯,实在也就养成了一种遵守规则的习惯。从此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本身从另一个方面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规则环境。
(五)文化环境。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与人种和土地这些物质要素同样重要的精神要素。假如说一个民族的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精神的元气血脉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文化则是支撑这个国家正常运转和民族正常发展的精神底蕴。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作用于法治建设的文化教育、思想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社会心理等。法治建设处于一定的文化氛围之中,它的活动必须和四周文化环境相协调,文化环境对它有深刻的影响。我们要在民族地区进行法治建设,离不开民族地区法律文化环境的培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