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研究视角(2)
2016-07-02 01:03
导读:(三)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对策 着重讨论研究现行刑法中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整合、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完善、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犯罪学对
(三)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对策
着重讨论研究现行刑法中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整合、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完善、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犯罪学对策等题目。
在研究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题目时,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题目:
1.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规律题目。包括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的犯罪化与除罪化等题目。
2.侵犯社会信用犯罪基本理论题目。包括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界定、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与盗窃罪、巧取豪夺罪、招摇撞骗罪等犯罪的界限等题目。
3.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中具体犯罪的关系题目。包括侵犯社会信用犯罪中具体的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关系,诈骗犯罪与其他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关系,其他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中具体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关系等题目。
4.在司法实践中疑难题目的解决。包括诉讼欺诈行为、民事伪证行为等题目的定性和处理。
5.国外刑法中对社会信用的保护鉴戒题目。例如德日刑法中的损害信用罪、背信罪以及对公共信用的犯罪等。
6.侵犯信用类犯罪的立法完善。
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题目应当紧密结合当代我国的社会现状及刑事立法、司法实践,为立法、司法实践服务,关注司法实践的具体题目,着眼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为司法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题目的,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进一步向公正、、公道方向,并深进我国刑法学相关题目的,完善理论体系。因此,在研究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题目时,应当采用比较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具体来说包括:
1.在强化、深进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基础研究与研究相结合,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适当鉴戒外国刑事立法例和刑法学研究成果。引进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把思辩的研究范式和社会调查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从价值层面往探讨客观事物的性。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2.着眼于刑事立法、司法层面,为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建言,使科研成果能够成为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指导和。
3.兼从
社会学、犯罪学角度着眼,力图从多学科、多视角探讨中国社会***的现状、成因和刑法对策。
4.在坚持刑法学对现行立法进行注释研究的传统方法条件下,在运用社会学、犯罪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充分占有并理解当前我国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现状资料的基础上,立足于夸大立法的前瞻性,对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立法完善题目进行较为充分、公道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