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胡锦涛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的新贡献(2)
2013-11-05 01:01
导读:胡锦涛同志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社会五大关系的论述,对于我们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胡锦涛同志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社会五大关系的论述,对于我们团结各种社会力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在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与长治久安。讲话把“宗教关系”列为五大关系之一,强调宗教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党对宗教问题认识的深化,为我们正确理解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指导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拓宽了视野,夯实了理论基础。
2007年12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提出了“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5]的新命题,“积极主动”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要求,“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则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第一次提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作出了全新的阐述
党的三代领导人都极为重视宗教工作。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江泽民同志曾有过精辟的论述,1993年11月7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用一句非常形象的语言对此作了概括:“民族、宗教无小事”。[6]他还从“四个关系”的角度进一步展开,他说:“宗教问题是个大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关系到民族的团结、祖国的统一,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关系到渗透与反渗透、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斗争。就是说,宗教工作如果做得好,可以对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起好作用;如果做得不好,就会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因此,做好宗教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同样,2007年12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同志也从“四个关系”的角度阐述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他说:“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7]与江泽民同志的“四个关系”说相比,胡锦涛同志的“四个关系”说既有继承也有发展,既继承了江泽民同志对宗教工作高度重视的思想,同时又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新的执政理念、工作目标,还体现了对刚刚结束不久的中共十七大精神的贯彻。
四、第一次提出宗教工作的“两个根本”,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每种宗教都拥有相当多的信教群众。对于大多数群众信仰某一种宗教的民族来说,随着民族人口增加,信教群众人数也将相应增加。早在1956年,周恩来在接见巴基斯坦伊斯兰教代表团和印度尼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