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实现公平正义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
2014-01-23 01:23
导读:3.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程度与其对党和政府公正性评价的高低程度成正比 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对党和政府一系列方
3.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程度与其对党和政府公正性评价的高低程度成正比
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对党和政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价值判断。现实生活中,人们感受到的不公平还比较突出。
首先,我国在政策与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还未能充分体现社会公正的价值导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和法律的执行等环节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人民群众从总体上对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拥护的、满意的,人民对党的执政也是高度认同的,但显然还不能说,这些环节已经充分体现了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客观地讲,在某些领域、某些部门、某些环节并没有按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和原则行事,如在制定政策时向一些“利益集团”倾斜、管理不够公正、政策执行不够公正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社会不公正现象。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因权力造成的不公平”是当前中国社会最主要的三种不公平现象之一。而大多数社会成员评价社会公正的基本出发点,是以政府领导干部是否公正行使公共权力作为参照系的,因此,如果执政不公、决策失误给社会成员造成比较大的利益损失,便会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和社会不公正感,进而影响到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价值认同。
其次,转型时期我国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以及各种腐败也会造成社会不公。有学者指出,“现实生活中的收入差距拉大,并非全是合理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不乏不合理的、非规范的、非法的因素。尤其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许多不平等竞争,最为突出的是各种形式的垄断,市场秩序混乱中的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以及权力结构体系中的寻租设租、钱权交易、贪污受贿等各种形式的腐败,这些现象带来大量非法收入,是造成当前收入差距扩大不容忽视的因素。”[5]应该说,收入差距拉大等不公平现象的产生并非全是特定时期“合理制度安排”的结果,也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罪过,而是由于市场体制不完善、行政垄断、权力腐败等因素造成的,其中尤以权力腐败所造成的不公平最受社会成员置疑,因为人们可以接受由能力导致的收入差距,但不能接受由权力腐败导致的收入差距。权力腐败和行政垄断利用公共权力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不仅造成了机会的不公平,也造成了分配的不公平。这就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及其价值取向产生怀疑,并直接危及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因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有效化解社会价值性矛盾,必须以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为导向来制定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度和法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