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政府回应机制缺乏的体制因素(2)
2014-04-12 01:07
导读:三、政府缺少有效的行政问责和监督机制使回应难以形成 政策的执行力是政策的生命,提高政策执行力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中的监督
三、政府缺少有效的行政问责和监督机制使回应难以形成
政策的执行力是政策的生命,提高政策执行力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中的监督和问责。政府手中的权力不能脱离责任而单独存在,权力和责任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权责对等、责任明确、责任到位应该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但在社会处于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中,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执行力程度上多多少少不适应现实,管理方式不能及时更新,比如有些人员仍热衷于权力崇拜、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权力寻租、行政不作为等,这些均说明政府的执行力不足,政府回应社会受阻,意味着政府的问责和监督机制亟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问责其实是对责任的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是针对政府而言的普遍的责任制度,是指“特定的责任主体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行的、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其精神在于政府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政府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公民可以以法定程序对其行为进行监督、质询和要求答复。行政问责制具体实施需要多重努力,政府要积极探索可行的问责路径,在目前的“引咎辞职”制度和司法问责发挥作用的同时,不断地进行问责制度的突破和创新,同时要彰显责任追究机制的功能还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首先要加强体制内监督,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在监督方面的政治领导,编制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和机制,使党内监督、司法监督、政府层级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政治团体监督各尽其力,各兴其效;还要更加注重体制外监督,让媒体监督、网络监督、中介组织监督等社会监督主体参与进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这样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剑合并、双向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监督的矩阵网络,那必然形成监督的巨大合力和综合效应,政府的问责机制就能有效落实。行政问责突出责任政府的理念,一旦形成文化常态,作为一种行政价值观内化为政府自觉意识,那政府的回应层次和水平可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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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层级繁多削弱政府回应
政府回应能力的大小和效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层级的设计。首先,政府层级过多易形成结构性信息断层,信息传递易失真和扭曲,社会的利益诉求难以实现。社会转型期,人们的利益分化日益明朗,产生了强势群体、中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国家在立法和公共政策的制定上易受强势群体的影响,强势利益群体掌握话语,社会中的其他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足,信息输送政府的途径和能力就很有限。现在在信息输送的过程中又不得不考虑政府层级过多的影响,一般说来,政府层级越多,其信息传递和回应能力就越差。我国政府结构的构成,从政府架构来说一般就有五层,加上各级部门自身的多层级划分,总计多达十几层,甚至二十多层。可以想见,一个普通公民向政府表达其意向是何等的困难。而且政府与公民的信息沟通基本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