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重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途径(2)
2014-04-24 01:15
导读:(二)实行考核主体甄选、培训制度。虽然公务员考核中考核人员的心理因素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误差产生的原因根深蒂固,但可通过对考核者进行正规的考
(二)实行考核主体甄选、培训制度。虽然公务员考核中考核人员的心理因素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误差产生的原因根深蒂固,但可通过对考核者进行正规的考核培训来尽量减少。首先,通过培训,转变考核者的不良观念,树立公正、客观的考核观念。其次,通过培训,使考核者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对工作目标、标准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其克服个人偏见和心理因素的干扰。最后,通过培训,提高考核者的素质和能力,学会使用现代化考核技术和方法,减少误差,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发适宜的考核工具。
(三)建立多重考核体制,扩大考核主体构成。建立多重考核体制,不仅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党的组织和权力机关的评估,还应包括相关专业的专家评估。更重要的是引进社会公众的评估,逐步实现官方评估与民间评估并重。这种考核和评价方式通过运用社会调查、民意测验等方法,定期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最终以此作为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绩效评估的依据。
(四)吸纳被考核者广泛参与。广泛有效的参与是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开、公平以及富有激励性的前提条件。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程序公平理论,被考核者的参与有利于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同时,只有当被考核者参与了考核项目与标准的制定过程,在其中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得到了采纳,绩效考核的结果才更容易为被考核者所认同。因此,要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参与制度体系,包括参与的程序、渠道,并有相关制度作为保证。另外,要有相应的组织保证,即要有专门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负责公务员参与绩效考核工作的事务。
(五)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反馈制度。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是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公务员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可以促使考核机关公平、合理地进行考核,它对监督考核机关有着监督作用。另一个方面,上司通过面谈等形式,把考核结果告诉下属,这也是一个总结的过程。同时,通过反馈阶段,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可以达到改进绩效工作的目的,为下一轮绩效考核目标以及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借鉴。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六)加大绩效考核结果的兑现力度。“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加大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兑现力度,使公务员切实感受到考核的激励作用。对于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公务员,应该及时奖励,为其作出更大的成绩创造良好条件。对于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对其作出的成绩进行肯定,同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为其弥补不足指明方向。对于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在指明其不足的同时,要予以处理,该降职的降职,该辞退的辞退。从而使公务员考核制度真正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激励作用。三、以透明、追责为核心。重塑晋升机制
在晋升制度方面,现有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还远未达到稳定、健全、科学的程度。职务晋升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升迁去留依然是领导和组织部门内定,“关系最重要,民意供参考”的现象并不鲜见,容易导致用人上的腐败,很大地打击了真正具有才能的公务员的积极性。晋升工作中,资历主义泛滥,论资排辈之风盛行,浪费人才,降低效率。虽然公务员职务晋升取决于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但并不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