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若干思考(2)
2014-05-13 01:02
导读:那么,什么是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呢?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它坚持和完善
那么,什么是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呢?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它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社会的安定、政府的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确立弥补了以往理论阐述的不足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在解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指出,改造自然界的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是精神文明。这样的分析是非常正确的。但问题发生在以下接着的阐述,认为精神文明的内容中包含了“政治水平的提高”,“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6]把“政治水平的提高”、“改造社会的成果”不是首先直接归属于政治文明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是纳入别的文明,由其他的文明体现之,这在理论上是不合逻辑的,留下了缺憾。现在来看,当时所阐述的这些政治成果的内容,应该属于独立的“政治文明”领域。
只提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没有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带有明显的弊端。其一,它把政治建设混同于文化建设,甚至于经济建设,模糊了政治与经济、文化的区别;其二,它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等同于政治文明的发展,容易导致以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取代政治发展的倾向,使政治发展本身显得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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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江泽民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克服了以往理论的偏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同构成了我们党对社会文明体系认识的完整理论。
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
过去缺乏对“政治文明”的正确认识,往深一层说,是没有把关于文明系统的分析建立在社会结构科学划分的基础上。关于社会结构的划分,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7]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任何社会都不仅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而且有其相适应的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因而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统一体。社会的结构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结构,相应地文明的结构也要分为三个部分,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过去,我们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