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的土地思想(2)
2014-05-31 01:12
导读:毛泽东在土地问题上继承并发展了孙中山的上述思想。他强调,农村是中国革命的重心,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他在
毛泽东在土地问题上继承并发展了孙中山的上述思想。他强调,农村是中国革命的重心,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他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了“农民主力军”的思想:“中国的农民,连同雇农在内,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七十。贫农是没有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广大的农民群众,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最伟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和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7](p.211)所以,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只有进行土地的变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才能发动农民起来,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
邓小平高度重视农业,多次强调,农业是根本,是战略重点,要把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他多次强调农村土地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在农村,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不会是安定的。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5](p.651)“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5](p.227)因而,他在农村的改革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土地思想。
由上述可见,正是基于对当时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基本国情的认识,三位伟人形成了他们各自的土地思想。来源:论文网在线
二、三位伟人土地思想的内涵
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三位伟人,由于所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的不同,他们的土地思想在土地所有制和实现途径两个问题上都各不相同。
1.孙中山主张土地国有、分配给农民使用
孙中山的土地思想主要是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土地所有制。
孙中山从参加革命活动的早期就重视土地问题。1924年国民党改组以前,“平均地权”是他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方法。1906年,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中明确地将“平均地权”表述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并同时提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或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者,与众弃之。”[1](p.538)在此以后,他逐步形成了“核定地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四项政策。而土地涨价归公是孙中山“平均地权”中的核心部分。列宁曾说:“地价是资本化的地租,使增加的土地‘价值’成为人民财产,也就是说把地租即土地所有权交给国家,或者说使土地国有化。”[8](p.421)所以,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实际就是以田税代地租,把地租转化为国有,也就是“土地国有”。1924年以后,孙中山对农村问题的严重性、解决农民问题的迫切性有了新的认识,受苏联土地政策的影响,孙中山以“耕者有其田”进一步深化了他的土地国有化思想。他主张效仿俄国,“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农民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3](p.867)和“平均地权”一样,“耕者有其田”强调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方法上由国家授田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向农民收取地税,并辅以国家租田给农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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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土地怎样才能国有化?孙中山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由国家将地主多余土地按其报价收买,他说:“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令耕者有其田”。对于人们关注的土地数量问题,他并不担心,“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3](p.868)从而会据实报价。由此可知,孙中山土地思想的核心在所有制上是主张土地的国有化,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作和使用,用改良的方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