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二分而不“裂”: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的本(2)
2014-06-02 01:11
导读:对于“君子比德”的审美来说,人们是有意识地在客体那里寻求与主体的精神品德的相似之处,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与客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来判定一
对于“君子比德”的审美来说,人们是有意识地在客体那里寻求与主体的精神品德的相似之处,把主体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与客体的特性联系在一起来判定一个事物是美还是不美。荀子在《法行篇》中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4](P424)在这里,“玉”之美在于它与人类的“仁”、“知”、“义”等品格的相似,而人的“仁”、“智”、“义”等品格在玉中也得到恰好表现。这种“比德”很明显的是在主、客的相互关系中获得美感的。这种“比德”在中国是一个重要而源远流长的审美传统。虽然是荀子明确提出“君子比德”这个概念的,但这种“比德”的思想在孔子那里就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表示,所谓“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等便是。以后,人们所谓的岁寒三友、花中“四君子”等审美现象,人们所谓“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等说法,实际上都是这种“比德”式的审美传统的具体运用。因此,只强调中国是一种超主客的审美是片面的,站不住脚的。
其次,从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文艺理论一直就是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发展起来的,它们从来没有从超越主、客体的关系中来谈文艺创作,它们一直都是在主、客体的关系中来认识文艺创作的。这种主客体关系在中国传统文论里就是“心”和“物”的关系。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文论不是自觉的理论系统,是散在的、经验式的。但它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有着自己内在的和潜在的理论体系。心、物关系实际上就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潜在体系。心、物关系一直是中国文论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认为,文艺是个人内心情感的表现,“诗言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缘情而绮靡”、“为情而造文”、“根情、苗言、花声、实意”,等等,都表明中国艺术抒情的传统。但这绝不就是“自我流溢”、“自我表现”。中国古代文论一以贯之地强调“缘情”,但绝不是就到此为止,这只是说了问题的一半。中国文论在强调“缘情”的同时,又特别强调人的情感是受到外在物体、外在世界的刺激、感染而产生的,人心、人情是对外在世界的反映,是与外在世界一致的,是“感物”的结果。钟嵘在《诗品·序》里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由气到物,由物到人,由人到文,这是中国一个传统的艺术审美理论。“感物”是中国艺术审美理论的一个重要传统,气——物——心——文,这是中国文论创作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逻辑程序。所以,中国文论常常心、物二元对举。比如,“乘物游心”、“游目骋怀”、“应目会心”、“澄怀味象”、“拟容取心”、“神与物游”、“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等提法,既要求“与心而徘徊”,又要求“随物以宛转”;既要求客观所见的“目”,又要求主观品味的“怀”;既要求主观的“怀”,又要求客观的“象”,等等。这些都是在“心”、“物”即主客二者之间寻求平衡,是自觉地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来认识文艺这种高级审美现象的。正如王羲之所说,“夫人之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5](P1609),或取于内,或寄于外。中国人的生存常常是这样很明显的“二元”式生存,或者悠游于客体,或者回归于自我;“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物我,内外;等等,人们常常是对举的。人们一直都有清醒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