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2)
2014-08-28 01:44
导读:3.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低利率政策。考虑到广大低收入农户的承受能力,我国政府大规摸推行小额信贷的目标定位于消除贫困。这样,具有“扶贫”性质
3.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低利率政策。考虑到广大低收入农户的承受能力,我国政府大规摸推行小额信贷的目标定位于消除贫困。这样,具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利率在我国受到严格的限制。该利率往往低于正常商业贷款的市场利率,相反,小额信贷的管理成本和呆坏账处理成本是高于商业银行的,这就造成了低利率和高成本的矛盾缺口,而这个缺口只能由农村信用社承担。长期以来,小额信贷的运作成本难以得到补偿。
4.农村信用社自身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硬件来说,农村信用社处于最基层,设施环境条件差,缺乏良好的办公环境;从软件来说,员工的素质千差万别,任务重,信用社管理水平和防范金融风险、创新金融产品、满足金融需求的能力层次都比较低,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管理成本。
三、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1.完善外部环境建设
小额信贷是一项新的金融服务,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培育。在我国农村主要是由农村信用社来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因此必须给予小额信贷机构以合法的金融机构地位,使其可以在吸收存款方面合法化。必须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使其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成为产权明晰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控风险、自求发展的市场主体。在农村信用社内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2.使小额信贷利率逐步市场化
我们知道,一个合理的贷款利率能够激励贷款人按时还款又能使信贷机构实现自负盈亏。小额信贷资金来源成本和贷后管理成本都普遍高于大型商业银行,而且小额信贷在农村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我们可以在充分考虑资金来源成本、贷款管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和农村资金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对小额贷款利率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首先,在小额信贷推广初期,实行优惠利率政策,鼓励农民贷款,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小额贷款的积极作用。在成熟之后,小额信贷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之上向上浮动。在小额信贷形式被广大农民接受之后,可以根据农村市场资金需求状况,将小额信贷利率逐步由浮动过渡到市场化。
3.对小额信贷对象进行培训
这里的“培训”既指贷前培训,又指贷后培训。多国的实践证明,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是小额信贷成功的关键所在。农村的市场基础薄弱,农民也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他们会遇到很多问题。首先,在项目的选择上,无法对迅速变化的市场灵敏的做出应对,很可能选择了已经处于衰退阶段的落后技术;其次,对新技术了解渠道狭窄,操作困难。这就需要小额信贷机构对贷款户进行业务培训。首先应为农户提供有前途的项目和技术以供选择,在农户进行生产的过程中,要加以指导,教农户学会如何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调整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当然,这不是单独由农村信用社的力量能够做到的,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农业科技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这样的培训,大大提高贷款的成功率,减少小额信贷的风险,实现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