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生活角度的个体道德建构(2)
2014-09-28 01:09
导读:2.尊重和宽容是现代人在生活和交往中应该具有的起码的道德态度。 尊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坚持平等的交往观念内涵着对人的生命、价值、尊严
2.尊重和宽容是现代人在生活和交往中应该具有的起码的道德态度。
尊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坚持平等的交往观念内涵着对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和权利的尊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人群分化,不同社会阶层在生活方式、生活内容和生活观念上都有所较大的差异,这是人们在生活、交往中潜伏着矛盾和摩擦,甚至造成交往的障碍。因此我们应当努力做到“上交不诌,下交不渎”(《周易·系辞下》),反对对上交往的巧言令色和对下交往的傲慢,同时更多地给予他人以生命尊严和权利上的尊重。这决不是简单的“怜悯”,更不是暂时的自我牺牲,而是从生活观念和交往理念上善于从他人的生活处境和社会关系结构中考虑问题,是出于爱心的关怀。对于我国当前社会变迁的具体情况来说,这种做法对于建构人们的交往伦理和生活道德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尊重的基础上,现代人还应具有宽容的道德情怀。宽容不是一味地妥协、放纵,或者无原则地放弃道德责任,而是在坚持基本道德原则的基础上与他人平等对话,并对他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选择给以理解和尊重。毕竟,当前社会生活中的多元文化必定带来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和道德选择的多元化,一味地以道德理想主义来要求他人、要求生活,极易走向道德上的“专制主义”,从而使道德取得话语的霸权并对人们的生活横加干涉。由此可见多元文化背景下人们具有宽容精神之重要。当然,宽容也不意味着放弃道德理想,只是我们应当在坚守道德理想的前提下,以平等、尊重的态度与持有不同价值观、道德观的人进行沟通、对话,对之进行引导,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否定、排斥。
二、合理生存和合意义生活的统一:个体道德建构的生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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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改革对于生活的改变在于为人们造就一种合理的生活,也就是在秩序和公平关照下的生活,或者说是一种合乎理性的生存。但这不是生活的最终目的,生活必须能够提供人活着的意义。真实的和真正的生活在于合理生存和合意义生活的统一。
1.人的生存合理性是个体道德形成的基础。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同样,人的生存也具有合理性。马克思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一般而言,动物不对什么发生关系,也不会存在关系,而“人只能存在于同自然、他人、自身自觉能动的关系之中”,这三种关系不仅是人存在的三种状态,也是人存在的原因。
人要生存,就必须面对这些关系,并处理好这些关系,使自己的生存符合自然的、社会的以及自身的运行和发展规律。可以说,这是人生存的一般合理性,它适合于身处任何社会中的个体。
然而,由于人所生活于其中的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结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景象,人与自然、他人、自身的关系必然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人的生存合理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必然会有不同的具体表现。生产方式如何,社会结构如何,人的生存状态就会如何。这也就是人生存的特殊合理性。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自然的、封闭的农业经济与宗法血缘制度相结合之下,人的生存状态主要可以概括为:依赖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