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族与和谐乡村建设的关系(2)
2014-11-09 01:13
导读:3.家族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许多家族观念的认同对建设和谐乡村具有积极作用。家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即家族所提倡的理念
3.家族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许多家族观念的认同对建设和谐乡村具有积极作用。家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即家族所提倡的理念、规范、制度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如家族提倡的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谐、守法等观念能够得到不同社会形态的认可并流传下来,能够得到不同阶层的人们的认可并坚持下来。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过程中,这些理念仍然具有积极作用。
4.家族是农民生存的一种社会资本,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进程中,家族帮助农民提高他们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们的个人目标。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反映了个人在人际关系中的相对自主性,即个人是社会关系网络的主要建构者。每个个体所拥有的关系就是他的社会资本,并以此提高他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的个人目标。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架就是差序格局,一方面反映了乡村社会缺乏自组织资源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体缺乏社会资本的事实,同时还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自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本运作的特色。试想,一个普通农民如果离开了作为“差序格局”对象化的家族,他还有什么社会资本?他只能一事无成,因为家族网络是他唯一可动用的社会资本。农民们在处理日常生活难题时,无论是出于谋生,还是应对社会变局,都必然要充分动用家族网络的关系资源。因此,在建设和谐乡村的实践中,如果我们能真正理解农民赖以思考和行动的现实环境和传统规范,就能够理解家族与农民之间的唇亡齿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