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纲领SSK与相对主义(2)
2014-11-25 02:57
导读:意义上来说,强纲领是一种知识的相当不自然的自然主义。 布鲁尔与巴恩斯是这样描述相对主义的:“相对主义简单明确的出发点是:(1)判断在一定主题
意义上来说,强纲领是一种知识的相当不自然的自然主义。
布鲁尔与巴恩斯是这样描述相对主义的:“相对主义简单明确的出发点是:(1)判断在一定主题上会存在着不同的信念;(2)确信在确定语境内所发现的这些信念中哪一个依赖于,或相对于使用者的环境;(3)不过,相对主义往往还有第三个特征,它需要某种被称之为‘对称’或‘等价性’的假设。第一个出发点对相对主义来说既不是充分的,也不是必要的。在某-主题上的信念的变化,这是相对主义与非相对主义都可能持有的立场。第二个出发点不过是因果性原则的另一种表现,表达出x相信命题P依赖于某些社会环境。因果性的相对特征并不会构成真理的相对主义的充分基础,因为许多社会学家都普遍承认信念有其社会原因,但并不赞同任何相对主义。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因果性原则还不足以支持有关真理的相对主义的教条。第三个特征正是强纲领的对称性原则,但它也没有使强纲清楚地表现出本体论或真理的相对主义。因为它只是放弃信念的认识论价的问题。同时,在表面上,它并没有承诺所有的信念是相对某些社会或文化环境而真实的,而只是说“它采用了可能被人们所称之为‘方法论相对主义’的相对主义,这是一种通过我们在前面曾定义过的对称性要求和反身性要求概括出来的立场。
所有各种信念都可以以同样的一般方式来加以说明——无论人们如何评价这些信念”。因此,布鲁尔与巴恩斯反复声称他们持一种在科学中有关理性、有关科学的“观察基础”问题上的认识论相对主义的立场,而不是有关真理或本体论的相对主义。然而,他们是否能够避免本体论的相对主义?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在同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赫斯的一个论点来支持他们。赫斯认为强纲领的基本原则为“设P是一个命题:‘所有的真理标准是相对于地域文化的;因此,除非在知识与真理是相对于文化的意义上来谈论知识,否则就不会存在任何知识’。如果P被判定为真的,它只能够是自己相对于地域文化意义上的‘真’。”这句话的基本意思是说:“对于一个确定共同体中的所有成员与这一共同体所相信的真理理论(TI’)来说,存在引起TT中信念的社会条件(Sx)。”由于信念是因果地依赖于社会语境,我们可以在社会环境中谈论信念的真理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