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不妨做做“农退”文章(2)
2015-04-11 01:24
导读:(4)农村社会管理系统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要求。乡(镇)、村两级组织虽然是一级政府和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但职能和行为实际上都偏重于社
(4)农村社会管理系统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要求。乡(镇)、村两级组织虽然是一级政府和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但职能和行为实际上都偏重于社区内部
行政管理,在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城镇、进入市场、提高
社会保障和实现充分
就业等方面则显得力不从心、办法不多,明显不适应农民的要求。因此,农村中普遍反映,现在农民有“六缺”:发展生产缺技术、进入市场缺引导、产品加工缺企业、项目经营缺资金、土地承包缺稳定、致富增收缺门路。这“六缺”,较大程度上反映了农村群众眼下的迷惘和窘困。
(5)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越来越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要求。长期以来,受“农本”、“粮纲”思想的支配,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措施,过于集中在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保护上,而又因我国以家户为主的小农经济面广量大且生产效率很低,致使政府虽然背上了沉重的财政包袱,农村经济却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的转型,农村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欠帐越积越多。到目前为止,我国农业仍然属于弱质产业,农民仍然处于弱势群体,农村地位在向弱化滑坡,这就不能不引起党和人民忧心忡忡。
值得注意的是,新时期“三农”工作中遇到的这些令人揪心的问题,已经无法再用传统的领域内分析的方法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束缚农民种田务农积极性的生产关系已经得到了根本的调整,农业耕作的科技水平也已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土地对农产品产出的承载能力在成倍地释放,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这些都是举世公认的。那么,为什么当前农村仍会出现上述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新时期愈益凸显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三农”问题已经越出了它本来的范畴,在更深的层次上产生了矛盾碰撞。这种深层次的矛盾碰撞,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一是农民身份与居民身份的矛盾碰撞。现阶段“农民”并非是一种职业的称谓,它主要是一种身份的称谓。被称作“农民”的人,仅仅表明他不具有市镇居民的身份,即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政策规定的种种福利与补贴,而与他们具体从事的职业,实在没有多少联系。这种严格的身份管理制度,尽管当初有其形成的充分理由,但在自身发展中客观上却造成了两个严重后果,其一是导致目前国内消费需求不足,进而影响了产业结构升级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其二是阻隔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生产要素流动和重组,使农村和农民失去了大量的发展机会。
二是农业贡献转型与工业化进程的矛盾碰撞。经济学家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概括为四大贡献: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这些贡献的效能是不一样的,处于不同调整和转换之中。进入工业化中期以后,农业的市场贡献上升到首要位置,这种市场贡献是由农产品与非农产品交换所产生的经济联系、工业化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吸纳及由此增加的社会购买力两大途径实现的。换句话说,如果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幅度大,则农业市场贡献份额就大,反之就小。从现实情况分析,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购买力萎缩,工业品的消费增长乏力且波动很大。因此,在工业化中后期,如果还是一味强调农业的产品贡献、要素贡献(或资金贡献),而忽视吸纳农业剩余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