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布斯自由主义思想(2)
2015-07-02 01:53
导读:二、霍布斯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容 关于自由主义霍布斯没有形成专门的著作,其观点散见在他在《论公民》、《利维坦》(Leviathan)等书当中,而这些作品一般
二、霍布斯自由主义思想的内容
关于自由主义霍布斯没有形成专门的著作,其观点散见在他在《论公民》、《利维坦》(Leviathan)等书当中,而这些作品一般被学界习惯的认为是他的
政治学理论专著。但是笔者认为对哲人思想的探究不应拘于一隅,而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作出更客观全面的研究。正是基于此,我毅然立足于所谓的政治理论专著去发掘其中的自由主义思想之光。
霍布斯的自由主义思想其实具有潜在的逻辑性和科学性,他首先从个人本位出发给其自由主义找到合理的逻辑起点,即为什么要自由的问题;从而很自然的推导出公民个人的自由权利及其保障,就是怎么样才自由的问题;再从自由和必然、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进行总结和升华,这是自由的内涵问题。
《利维坦》是从论人类开始的,他从机械唯物主义观出发,把视角从自然转向人类本身,认为人就是感官的实体。求安、求利、求荣的欲念使人性呈现出感性和自私的特征,这在霍布斯看来这原本不是什么罪恶,但是这种自私性在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的自然状态下就会有巨大的危险性:“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样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有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在这种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变的紧张甚至恶劣,必然会给生存带来种种危机,毫无安全自由可言。为了克服这个问题,人们才寻求必要的和平与安全保障,就是要组建起有足够慑服力的公共权力。而这种公共权力力量不是自然或神的赐予而是靠人们对自己自由权利的理性让渡,即“把大家的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个意志的多数人组成的集体。”可见国家是建立在人的需要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其强大的权力也是人们让渡的,个人才是国家的根本。所以国家的使命就是运用众人之力,通过威慑组织大家的意志,对内谋求和平,对内抵御外敌人侵,以保护每个人现有的自由权利。至此,霍布斯很合乎逻辑地建立起个人本位说,给其自由主义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在个人本位的基础之上,自由似乎已成必然。那么在国家产生之后,人的自由权利又将如何实现呢?霍布斯把希望寄托在“利维坦”身上。国家既然是在个人权力的转让的基础上才得以产生,个人才是国家的基础,那么国家就必须为个人服务,要利用所获得的权力来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利维坦只是个手段,而个人的自由权利的实现才是真正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日的,霍布斯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他认为个人最大的自由权利是获得和平和安全,因为这是享受自由权利的必要条件,也是每个人最主要的自由,作为最有力量的国家最有责任也最有力量来担当这一重任,“主权者不论是君主还是一个议会,其职责都取决于人们赋予主权时所要达到的目的,那便是为人们求得安全。这一点他根据自然法有义务去实现,并向制定自然法的上帝负责,而且只向上帝负责”。正是基于这一点,霍布斯探索性的提出了最好的政体是君主制,主权者的无上权力和以及实施严刑等一系列的和现代民主制格格不入的政治主张。尽管霍布斯在其政治理论中对专制主义进行了较多的辩护,但是其为个人获得和平与安全的出发点始终不变,而且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霍布斯坚持人的自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且主权者本人亦要遵从法律。可见在霍布斯的思想深处仍然坚持个人自然权利至上,人们自由权利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