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市贫困人口问题(2)
2015-09-25 01:44
导读:二、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对个人和社会的损害 因贫困造成的后果,不仅对贫困人口本身有害,也对社会有害。 首先,对于城市贫困人口自身及其家庭来说,
二、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对个人和社会的损害
因贫困造成的后果,不仅对贫困人口本身有害,也对社会有害。
首先,对于城市贫困人口自身及其家庭来说,贫困的现实对他们的健康、教育、就业、住房、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一定程度的损害。在商业化的城市社会中,贫困人口的购买力低下,这不仅会导致他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困难,而且还会导致他们难以平等地享用城市教育、医疗及其他各方面的服务。城市贫困人口在这些方面的落后会使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生理素质低于非贫困人口,从而间接地导致他们的社会阶层地位下降,同时,也导致“贫困代际传递”,使他们的下一代仍可能面临贫困的窘境。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贫困人口却无法公平地像非贫困人口一样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质量提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贫困人口的一种社会排斥。 其次,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的存在也对社会有着负面影响,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城市贫困人口劳动力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影响社会生产的增长,从而制约社会的供给水平;城市贫困人口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匮乏,消费能力和水平都低下,从而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第二,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变为市民是城市化的必经之路,而日益增多的城市贫困人口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第三,城市贫困人口的增多以及贫困程度的加剧影响社会的稳定。城市贫困人口大多是由社会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贫困人口的最低生存需求,但在健康、教育和社交方面,这些人口许多最起码的需求还是无法得到满足,而且还面临社会歧视、子女教育等精神和心理上的压力。现实生活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和心理的不公平感可能会刺激他们发生越轨行为甚至犯罪,从而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城市贫困人口问题对某些权力集团标准的触犯
文森特·帕里罗在解释“对权力集团标准的触犯”这一要素时指出:“所有社会都包括若干个阶层或等级,它们有不同程度的权力和声望……然而更为通常的情况是以经济为基础划分的等级,统治阶层的划分主要是由人们的职业威望及财富累积所决定的。地位较高的人明显地拥有最多的权力和制定社会规程、决定政策以及推进社会活动的影响力。”在我国,情况却有所不同。职业威望及财富累积只能用来决定它们的拥有者在社会分层中的位置,而社会规程、政策等是由国家的政府部门根据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制定的。如果说我国的城市贫困人口触犯了某些权力集团的标准,那么,更多地意味着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给政府管理社会及调动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麻烦,以及政府为解决贫困问题进行收人再分配而引起“富人阶层”的不满,这在一定程度上便是城市贫困人口问题间接地触犯了“富人阶层”的利益。一方面,城市贫困人口的大量出现以及由此所引发的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