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2)
2015-10-27 01:15
导读:以往,中国大陆并不使用“非正规部门”的概念,因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和单位制下,一切都是正规的,根本就没有非正规的概念。但是,随着市场转型
以往,中国大陆并不使用“非正规部门”的概念,因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和单位制下,一切都是正规的,根本就没有非正规的概念。但是,随着市场转型的推进,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了。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薛昭yún@①曾经提出过我国“非正规就业”的定义:“在我国的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包括有:1.非正规部门里的各种就业门类;2.正规部门里的短期临时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劳务派遣就业、分包生产或服务项目的外部工人等,即‘正规部门里的非正规就业’”(薛昭yún@①,2000:8)。
由此,我们遇到了两个概念,一个是非正规部门,一个是非正规就业,非正规部门是指一个组织,非正规就业则是指就业者个人的一种状态。本文研究的农民工,则基本上处于一种非正规就业状态。这里面包括两种情况,既包括在正规部门里的作为“临时工”的农民工,也包括那些根本就没有任何正式单位,有组织或无组织小规模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中国城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与国际上的非正规就业比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国际上的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一般具有四个特点,即人数少、平均每个企业的雇员规模在1.5-3人之间(努罗·阿明,1994:19);没有固定地点或适当场所;非正规部门的女性就业比例很高,例如,菲律宾非正规部门的70%是由妇女和儿童构成,柬埔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口有80%以上是妇女,工资收入比男性低(努罗·阿明,1994:54-59);非正规部门就业者的教育水平低。然而,中国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特征却不一样。中国的一部分非正规部门虽然也有人数少的现象,但是,中国劳动场所的劳动力密集程度比较高,所以,非正规部门的劳动人数有时可以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