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特性与德育(2)
2015-11-10 01:48
导读:德国自19世纪70年代统一后,虽然形成了全国普通国民教育体系,但德育中的宗教特色仍然很浓厚,价值以一般教义为基础,遵循宗教价值观,敬神、畏神
德国自19世纪70年代统一后,虽然形成了全国普通国民教育体系,但德育中的宗教特色仍然很浓厚,价值以一般教义为基础,遵循宗教价值观,敬神、畏神、服从、纪律、忠诚、责任、仁爱等道义型价值取向是其体现,而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是功利型的,信奉的是竞争、利益、尊严、责任、效率、自由等,经过冲突与磨合,战后,德国德育目标强调要培养人的尊严、克己、乐于助人、理解他人,强调对公民进行诸如诚实、坦率、互助、给予、仁爱、不自私、责任感、相互谅解协调等健全人格的质素教育,现代社会所需的完善人格教育与其传统文化特质有机结合起来了。当然,两次大战期间德国实行法西斯德育,所鼓吹的以对暴力的崇拜和对权威的盲从为特征的“特种日耳曼民族”观在今天西方极右势力有所抬头的背景下有死灰复燃之象,应当引起人们的警惕。
二、民族特性通过德育进一步被强化
1.德国、日本德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民族精神,两国人民民族认同感强烈。日本学校德育内容主要是文部省制定的道德条目为主,每一德目都有详尽说明,特别强调德育与各科及课外活动配合,除正规教材外,还鼓励教师依据这些德目自编教材,因此,德育实际是由德育课以及历史、地理、公民、政治经济、家庭技术等等社会科和社会实践课程、生活指导课、劳动课等共同承担。日本德育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德育的核心目标却十分明确,旨在培养民族精神,这是日本学校德育最突出的特色。1990年后,日本将德育目标表述为:“将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观念贯彻于家庭、学校及社会的具体生活中,为创造有个性的文化及发展民主社会及国家而努力,进而培养对和平国际社会做出贡献的具有自主性的日本人,以培养作为基石的道德情操为目的”[1](P298)。其核心有二:一是培养人的尊严,一是培养日本人,其根本实质是培养懂得廉耻、服从国家意识、拥有民族优越感的“高大”日本人,使全体日本人树立起民族意识。日本民族精神之精髓——勇于进取、百折不挠、忠精团结、舍身奉献等德性教育浓浓地渗透于各门德育课程及活动之中。由于日本德育是全民德育,家庭、学校、社区各自承担切实可行的教育任务,因此,“高大”日本人教育很有成效,日本人民民族认同感极强,以身为日本人而自豪。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德国德育除宗教课、伦理课外,道德观念教育也渗入所开设的大量社会科之中,如,地理、历史、教育、社会、劳动、家政、经济等。此外,从宗教仪式到各种庆典仪式,甚至到课堂装饰(悬挂耶稣蒙难的大十字架),无处不体现出道德的教化。虽然德国学校德育因各州具体的德育要求不同而目标有别,没有统一的文字表述。但二战后,德国德育的基本目的是以宗教为根本,陶冶“精神与人格”[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