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代企业党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
2015-11-15 01:00
导读: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队伍中来,调离那些不胜任党务工作的人,优化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宜兼则兼,宜专则专。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再次,新老三会特别是党委会和董事会要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在具体工作方式上党委会与董事会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实际上是对党委会与董事会分权体制下的一种平面的联合,这种制度运行中的敏感问题是:谁来召集会议?现实中有的是两会的主要负责人协商召集,有的是轮流召集。无论是谁召集,会议都要发扬民主,互相尊重,要为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要从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不要狭隘地争大小的问题。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不是也不能直接代替董事会的决策,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要求,明确界定参与范围,做到既参与决策,又要尊重董事会的决策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其核心是强调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要坚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中,积极探索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上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比如:重大问题决策前,董事会中的党委成员要将股东会、董事会准备讨论的重大问题通报党委,先通气。为了使决策做得科学,召开党委会讨论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必要,党委可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企业有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然后,通过党委成员董事把党组织的意见体现到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中去。这实际是多了一道对情况了解和掌握得更全面、更有利于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决策的程序。只要情况不是特别紧急,这样做,是对企业负责,对出资者负责,是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企业经营生产问题党委会不应作出决议,主要是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开阔思路,使党委成员董事们就有关问题了解更多的情况,掌握更多的信息,有利于他们独立自主地在董事会上做出科学的决策。不能强求党委成员董事们在董事会上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委的决议,按决议进行决策。诚然,对于事关企业发展命运的重大问题,党委不仅要作出决议,而且还应把意见正式通知董事会。再比如,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要利用其组织力和凝聚力,发动、宣传和组织力量,保证监督董事会决策的贯彻执行。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既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要搞好这项改革,解决好企业转机建制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