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债务管理的思考(1)务管理毕业论(2)
2014-02-04 02:21
导读:对高校而言,偿还负债的主要来源一是靠财政拔入的教育经费,二是靠高校自己所收取的学生学杂费,三是靠科技产业创收以及资金运作带来的收益(目前
对高校而言,偿还负债的主要来源一是靠财政拔入的教育经费,二是靠高校自己所收取的学生学杂费,三是靠科技产业创收以及资金运作带来的收益(目前大部分高校这方面能力很弱),实际上,这些资金基本上都用于维持高校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正常支出。对银行贷款的偿还只能依赖于高校招生人数和学费标准的增加,给高校带来教育事业收入增加的预期,但是这种预期往往会因为生源紧张、招生困难被高估。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加入WTO,外国人将纷纷进入我国进行跨国办学,参与中国的生源竞争,国内的民办高校、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等众多的办学模式的高校也加入了竞争的行列。这样,我国公办高等教育市场的垄断性将被彻底打破。而且,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今后在校大学生的人数到2008年以后将会大幅度地减少。从我国的国情看,学费上涨空间很有限。另外,按现行5年期项目贷款的年利率5.85%计算,如果一个学校贷款几个亿资金的话,每年仅支付利息就要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偿债能力被高估以及利息的支付压力已经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更何况还有巨额本金需偿还,这必将导致高校财务危机。对银行而言,金融风险的增大也在所必然。
3、举债的效益性思考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前任董事长德拉夫是位极保守的金融家。他一生最厌恶负债,他的谨慎战略是可口可乐公司在经济大萧条中免遭灭顶之灾,但公司也因此长期得不到发展。后来,戈苏塔担任了公司董事长,一改前任的作风,看准方向,大举借债。他接手后,可口可乐公司的长期债务从不到资本的2%猛增到18%,公司也因此从困境中被解救出来。戈苏塔敢于举债的勇气来自于看准方向,目标正确。他不是滥用借债款,加重企业负担,而是将借款用在生产的关键环节上,这样,暂时的负债会赢得长期的效益。而当前我国部分高校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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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部分高校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民主的决策程序,贷款项目和额度缺乏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盲目攀比建新校区、重复建设、资产重复购置、浪费严重等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对贷款的高额利息支出对教育资源产生的负效应认识不够,甚至有的只考虑当前资金需要,把贷款当作融资的主要方式,效益观念淡薄。没有从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上动脑筋、想办法,没有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调度资金,没有通过自有资金的有效运作来减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成本。
4、举债的偿还性思考
当前,有很多高校认为,贷款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因为高等学校是国家的学校,学校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高等学校是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是企业,没有“高等学校破产法”,而且,《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显然,财政拨款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主渠道。而且,以前国有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不归还可能给一些学校以“幻想”和“启示”,另外,从上述“举债的风险性思考”中我们也看到高校的还贷能力确实有限,因此,学校向银行贷款不必担心倒闭的问题,学校虽是独立法人但不承担倒闭的风险。站在银行的角度,银行认为学校是国家的学校,学校不会倒闭,尤其是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因此,银行认为对高校贷款风险较小。于是在贷款审批上未按商业贷款条件及程序审查贷款,即不设立担保或财产抵押,基本靠学校信誉实行信誉贷款。这一做法极大地方便了学校申请和使用银行贷款。正因如此,出现了极个别学校的巨额贷款现象。
然而,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政府不会也没有财力的可能来替学校还债。而且,《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贷款高校作为贷款的主体,必须承担还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