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增资减债措施务(2)
2014-03-13 01:09
导读:第四种思路是通过出售或转让企业中的部分国家股股权,将收回的资金用于归还企业的债务,即用资产归还债务。但以目前在资产结构优化试点城市的试验
第四种思路是通过出售或转让企业中的部分国家股股权,将收回的资金用于归还企业的债务,即用资产归还债务。但以目前在资产结构优化试点城市的试验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的认识、规划和部署,由于标准不一,把关不严,这样做的结果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主要措施及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认为,解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高的问题,应根据债务形成的不同成因,从多方加大帮助国有企业增资减债的力度,通过国家和企业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第一,把“拨改贷”形成的债务逐步转为国家资本金。“七五”期间,国家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拨改贷”政策。由于贷款利率高,贷款利息超过企业实现利润,亏损企业不要说还贷,连利息都付不起。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从政策上进行调整。通过清产核资,将这部分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转为国家的资本金投入,变“拨改贷”为“拨改投”。
第二,应将1989年以后的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形成的债务,逐步转为国家资本金。为了建立相对稳定的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从1989年以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中,有一部分用贷款方式使用,称为“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能源、交通、机电、农业、原材料、轻纺等行业的重点建设项目。为了减轻这些资金使用单位的债务负担,支持这些行业的发展,应将这部分贷款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
第三,因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或上级决策失误造成的亏损,可用银行坏帐准备金予以冲销。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由于计划改变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失误亏损,如产品定购变化、型号变化等等造成的产品、备件积压等,属于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亏损,应由开户银行审查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用银行坏帐准备金予以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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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选择一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这些年,有一大批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既筹集了大量资金,也转换了经营机制,效果很好。选择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企业,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要产品有市场,三要经营管理好,四要优先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第五,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本级财政资金,解决一些骨干企业资本金不足的困难。改革财税体制后,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为了支持骨干企业的发展,可以运用本级收入,采取拨款注资,返还企业所得税,返还国家股红利等多种形式补充企业资本金。
第六,鼓励企业运用自己的财力,积极补充公积金和资本金。例如,在清产核资中,通过土地作价、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加企业资产,使企业可以相应多提折旧;实行新的财务会计制度,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多提折旧资金,允许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新产品开发费并计入成本,等等。这些政策,能为企业通过自身努力补充资金、减轻债务创造条件。
第七,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当前企业流动资金十分紧张,相当多的一部分企业开工不足,有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原材料库存为0,有的千方百计地开发出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可是,银行“贷盈不贷亏”,不给亏损企业贷款,新产品不能投产。因此,在宏观调控上,凡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