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创新探析(1)务管理毕(2)
2014-07-03 01:03
导读: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分析 造成融资难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融资问题的对策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采取突出重点,全
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分析
造成融资难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融资问题的对策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采取突出重点,全方位下手的综合对策,认为今后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加快建立和完善融资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创办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首先要鼓励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落户中国,有关部门要尽量为它们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其次各级政府通过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带头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出面建立创业
辅导体系、创新委托投资制度。政府出资或提供其他优惠,支持委托担保。鼓励租赁、保险、非正式股权和非正式借贷的发展。(1)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2)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和研究开发的周期,适当加大商业信用融资力度,放宽贷款期限,增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比例。试办知识产权、订单担保融资等业务。开拓融资租赁、投资资金、企业间借贷、卖方信贷等其他融资方式。积极吸引境外银行、财团、券商来建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3)要支持建立市场化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各高新区(园)、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设立融资担保机构,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群体和其他社会团体设立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可以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也可以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鼓励境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和民间资本开展投资业务和建立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也可以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鼓励境内外各种组织和个人建立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可以按照出资人的约定分期到位,运作过程中可以其全额资本投资。允许风险投资机构可按投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投资性亏损。鼓励具备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上市或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5)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协助风险投资机构所投企业参与企业并购、产权交易、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风险投资机构所投资企业的购并活动,促进创新成果与创业资本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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