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资的融资约束:从股权结构角度的解(2)
2014-08-06 01:11
导读:回归结构如表4、表5,国家股为0的上市公司在1996年的投资支出与当期现金流、托宾Q的关系不显著,但与企业资产增长显著相关,由于资产增长与上一期现
回归结构如表4、表5,国家股为0的上市公司在1996年的投资支出与当期现金流、托宾Q的关系不显著,但与企业资产增长显著相关,由于资产增长与上一期现金流和主营业务收入变化有关,所以该年的投资支出与现金流或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有一定的关系。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97年。从1998年以后,国家股为0 上市公司投资支出的显著变化是与当期现金流和托宾Q值显著相关,这意味着该类上市公司的投资不仅有来自内部自有资金的支持,而且在股票市场上较为容易地得以后续融资。然而作为控制变量的Yit/Kit与投资关系在1998年由正显著相关转变为负显著相关,这意味着在主营业务收入降低的情况下,企业还在继续扩大投资。这种行为特征在1997年以来宏观经济紧缩的环境下是可以理解的。
相比之下,国家股比重大于50%的上市公司投资支出从1996-1999年与当期和上一期现金流、当期和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与国家股为0的上市公司情况类似,差别比较明显的是该类上市公司投资与托宾Q没有显著的关系,这就是说,国家股比重大于50%上市公司的投资得到了内部自有资金的有力支持,而没有得到在股票市场上后续的外源融资的支持①,存在着外源融资约束。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国家股比重较高的上市公司(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机制不完善、经营业绩状况较差、投资者对其投资价值评价较低等各方面。具体有:
1、在二级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被称为国企大盘股,由于股本扩张能力弱、对资金规模要求高等各种市场因素,这类股票的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类上市公司的配股价或增发价也较低,从而也削弱了这类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2、从总体上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普遍较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预期较差,即使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新股,投资者的参与配股和申购新股的踊跃程度也较低。因此,从资金供给方看,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受到制约。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3、1998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只有配股一种方式,后来才有了增发新股的途径。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配股资格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即最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最近出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对原有规定作了一些调整,规定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