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1)务管理(2)
2015-01-23 01:42
导读:2. 财政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十分有限,主要包括:综合利用利润留成环保投资、企业更新改造环保投资、林业基金、行业造林
2. 财政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十分有限,主要包括:综合利用利润留成环保投资、企业更新改造环保投资、林业基金、行业造林专项基金、城建环保投资等。在生态环境建设中,财政支持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合理构建财政支持政策和运行机制,对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机制的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明确财政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政策,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在现行财税体制下,运用财政政策支持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建设的深远意义和影响,突出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期效益,将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切入点,由中央牵头出台各项支持政策。中央财政要配合地方政府尽快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建立以城市为核心,以周边地方财政为主力,以中央财政为支持的财政支持体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加大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
第二,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中建立生态环境建设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各级政府要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政府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或用于银行贴息间接支持重点项目。
第三,逐步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1)通过制定有关法规,确定转移支付的基数,并随着中央财力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出台配套政策与操作措施。(2)通过国家预算,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专项补助范围和数额,包括对退耕还林还草的补贴、对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补助、对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专项补助以及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循环型企业的贷款贴息等。(3)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动用一部分财政资金给投资于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构建循环型企业予以投资补贴。(4)通过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的办法,发行“循环型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循环经济的发展。(5)将更多的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世行贷款项目和双边、多边援助项目引入生态环境建设和循环经济构建之中。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四,我们要以财政支持为基础,推动建立投资来源多渠道、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和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体制。同时,中央财政要支持地方培育自我开发能力,通过实施BOT投资方式、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向生态环境工程和循环型经济项目流动。
3. 税收体制改革
一方面,通过相应的程序和制定法律法规,确立税收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是推动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的一项重要措施。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实行差别税率和对投资实行减免税等。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建设和循环型经济实施税收优惠和差别利率,调动生态环境项目和循环型经济项目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在未来10—20年内,中央及地方财政应对生态环境工程和循环型经济项目实行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幅度应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并且,在税制设计上应强调税收优惠的独享性,以鼓励和刺激该项目的投资。
另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税收支持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在一些重点地区设立生态环境工程和循环经济的保税区,增加这些项目的诱惑力,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该区域的项目建设。(2)放宽征税条件。对污染少、资源能源消耗低、生态友好型的循环型企业,放宽增值税、所得税的征收条件,使企业得到税收实惠。(3)先征后返。对生产绿色食品或资源开发企业实施免征或全额返还资源税,免税或返还部分作为国家投资,继续用于资源开发和保护;对生态经济或循环经济协作项目,在税收上也可以采取先征后返的优惠措施。(4)退耕还林、还草、还牧的农民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的,给予免税或减税;对治理荒山、承包造林等行为给予税收减免。
财税支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实施减免税收、差别利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财政、税收双管齐下,强化对生态工程和循环型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财税对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建设的支持和调节功能,这将是未来我国财税在这方面改革的主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