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电视剧审美(1)网(5)
2013-09-06 01:12
导读:这种审美心理的进一步发展则是“纪实”,纪实文学、纪实片、个人 日记 ,均打着“实”的名目问世。 我无意全盘肯定上述现象,但无庸置疑的是,要求
这种审美心理的进一步发展则是“纪实”,纪实文学、纪实片、个人
日记,均打着“实”的名目问世。
我无意全盘肯定上述现象,但无庸置疑的是,要求叙事艺术在形式上最大限度地贴近生活本身,却是当今受众的审美心理总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戏剧舞台上那种夸张的动作、奈张的语言、夸张的化妆、虚假的布置,就有点儿显得过时而可笑。“戏剧中另一个变化莫测和矫揉造作的特性是演员表现声音的宏亮和姿势的做作,以及夸张的扭捏作态。事实上,只要看看剧中有那么多的谈话——好像每一件事情都能够用话语来说明——也已经是十足的虚构了。”⑤就戏剧的一般情况尚且如此,那么我国传统戏曲可能在这方面离生活更远。为了解决舞台空间与剧情实际空间之间的矛盾,经过几百上千年多少代人的努力,我们的前辈艺人创造了一整套拓展舞台空间、变换舞台空间的巧妙办法,这就是高度程式化的虚拟手段。通过富有音乐节奏的肢体语言,配之以小道具,创造出各种变幻的空间,并以脸谱来概括类型化的人物特征。当这一切发展到顶峰,程式变成了一种僵死的符号,生活形象被高度抽象化、符号化。对今天的观众来说,让他们去想象舞台上看不见的水,看不见的马,犹如看皇帝的新衣。优美的舞姿表现出人物在行船之中,挥舞一根马鞭作出各种动作表现人和马在艰难行进中。这些中国传统戏曲特有的精华——追求神似的写意风格,在新一代观众面前失去了往日的魅力。
二
21世纪,我们跨进了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也是一个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时代。对于传统戏曲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无所作为任其生灭的悲观主义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坚信,由于戏曲这种民俗艺术同传统文化保持着血脉联系,作为本体意义上的传统戏曲失落了,不等于它的部分元素完全丧失了生命力。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域文化丰富多彩的国家,除了统一的流行文化、大众文化,乡土文化、地方文化也应该有它的市场。戏曲若要保持它的某些仍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元素而延续其生命的一部分,最好是走向电视化。而电视化并不会使传统戏曲中作为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某些精华湮灭。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应当承认,在同大众传媒的结合上,其它文艺品种远远走在了戏曲的前面,戏曲是最后一个顽固的堡垒。“由于戏曲艺术有着非常强烈的习规化倾向,这是其他艺术所没有的,所以戏曲是保留习规最多,最稳定和最持久的一种艺术形式。”⑥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戏曲电视化问题讨论始终少有突破。电视化以后的戏曲电视剧到底是什么?它的本体特征是什么?有学者指出:“戏曲电视剧既不是戏曲,也不是电视剧,而是电视艺术中一个新门类或一种新形式。”⑦或者更具体些:它是“依据电视特有的艺术手段、传播媒介、欣赏方式、审美心理,运用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去创作全新的、以戏曲艺术为基本内容的屏幕艺术作品。”⑧这两种代表性意见都肯定了戏曲电视剧是电视艺术或屏幕艺术,但他们在具体阐述中,并未以屏幕艺术本体为中心贯彻到底。而是采取了近乎调和折中的态度,主张戏曲和电视的相互“迁就”或“谅解”,怕的是丧失戏曲的精神。因此他们都反对像电影电视一样实景实拍。但我认为电视艺术语言和舞台艺术语言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戏曲电视化并不是简单迁就结合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我们承认戏曲电视剧是电视艺术的一种,那么我们一切必须以适合电视艺术的美学原则为基准去吸收传统戏曲中可以在荧屏上表现的东西,一切与电视艺术不相容的要素则坚决“割爱”。按照电视美学原则创造的戏曲电视剧,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戏曲,我们必须坚决改变以舞台艺术的眼光看待这种电视品种。换言之,它虽冠以“戏曲”,但只有传统戏曲的某些要素或“基因”,即使丧失了一部分,也无足悲哀,因为我们总算做了一份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戏曲部分“基因”的移植。与其看着戏曲整体衰亡,不如移植其可以继续生存的“基因”于大众媒体,让其生命得以延续,并汇入当代大众文化的潮流中去。这样的电视剧,叫它戏曲电视剧,音乐电视剧,歌舞电视剧均无不可。遗憾的是,现在我们见到的戏曲电视剧,绝大部分仍未摆脱舞台艺术的束缚,戏曲要素没有和谐地融入电视艺术中去。这就难怪观众不爱看了。前不久看到一部《孟姜女》,其中一部分景物给人以相当的真实感,可是当背景出现长城时,一看就知是模型,且同人的比例极度失调(电影电视也有以假乱真的时候,但决不会让人看出被绽)。当实景与制作光滑的图案化的布景片、模型共处一个艺术情景时,立时破坏了整体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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