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中的文化矛盾(1)(3)
2014-10-31 01:42
导读:有用之物可细分为生活必需物和特殊装饰物,工艺美术可大致分为日用工艺美术和欣赏用工艺美术,但不管是哪种性质的工艺美术都兼具“用”与“美”两
有用之物可细分为生活必需物和特殊装饰物,工艺美术可大致分为日用工艺美术和欣赏用工艺美术,但不管是哪种性质的工艺美术都兼具“用”与“美”两种功能。作为收藏品、室内陈设品以及一般装饰物的工艺美术以审美欣赏为第一功能,同时它可以起到美化环境、改善人的气质的作用。日用工艺美术之用主要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所需,其审美的功用是次要的、连属的。
日用工艺美术和欣赏用工艺美术并不是截然分别的,随着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变迁,许多原本是日用的工艺美术逐渐失去了它的实用价值,却被人们赋予了新的审美价值,演变成以装饰审美功能为主的欣赏用艺术。如传统建筑构件上的木雕逐步与建筑物分离,走上人们的案桌,成为独立的摆件;原本用于插花盛水的瓷瓶,发展成独立的陈设瓶;原本用于沏茶的紫砂壶成为橱窗里的珍玩。工艺美术发展还潜藏着另一条规律:当一种工艺美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结合达到一定高度之后,原本的实用功能可能被艺术表象掩盖了,从而造成工艺美术向非功利的转化。如刺绣与书画结合、竹编与书画结合、瓷雕与雕塑结合等等都使得这类工艺美术有“边缘”艺术的特点。当然,这条看似工艺美术自我发展的规律其实依然受社会文化环境变迁这根本原因的制约。
作为当下消费者而言,最佳的工艺美术恐怕是既经济、实用,又美观的人造物。“用”与“美”的矛盾其实是一对文化矛盾,不同世界观的人们对此有不同偏向。过去,官办手工作坊直接服务于宫廷和上层贵族,生产者的个人意志基本上以消费对象的群体意志为转移(鲁迅曾把艺术区分为“生产者的艺术”和“消费者的艺术”)。他们生产的工艺美术品不论是日用之物,还是欣赏用之物都表现出价值失衡的现象。这类工艺美术品无明确的实用目的,过多地追求华美繁复的装饰效果,以“淫巧奇技”取胜,只能满足极少数权贵对财富和权力的占有欲。如故宫博物院藏的清代和田玉雕“大禹治水图”,既不经济、实用,也不具有健康的审美趣味。中国现当代的工艺美术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沿袭着宫廷工艺美术的特点,残留着重雕镂装潢、轻实用和艺术的倾向,如不少牙雕、木雕、瓷雕、微雕作品乍一看令人惊异,叹服于作品的工巧和毅力,但看过之后,没有留下多少回味的东西。此类材料贵重、造型陈旧、工艺繁复的作品显然已落后于时代,这些难以唤起当代人审美感情的人造物既无实用价值,也无审美价值。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对比宫廷工艺美术的做法,民间工艺美术和文人工艺美术在处理用与美的文化矛盾上有较合理的做法。民间工艺美术主实用,同时又适度地进行装饰美化,达到“用”与“美”的高度统一。尽管可能装饰手法上略显粗陋,却因为真诚而显示出质朴的美感。文人工艺美术尽管不一定是文人创造的,却是他们直接或间接参与指导的结果,具有精雅的文化气息,达到了“用”与“美”的高度平衡。诞生于明嘉靖、万历年间的上海露香园顾绣,积极地从书画艺术中汲取营养,在题材、绣法和格调上改造了传统刺绣的面目,使其具有了高雅的文化品位。嘉定竹刻自明代始就声誉鹊起,一个主要原因是历代的竹刻艺人都自觉地提高这门技艺的文化内涵。以徐素白为例,他广泛与文人雅士交往,并与当时的书画名家如江寒汀、钱瘦铁、唐云、沈尹默、程十发等合作,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艺术品。
历史上优秀的工艺美术品的问世,几乎都离不开作者真诚面对生活的心态和自觉地接受文化的滋润。工艺美术的“用”指的是适用于当下的生活,工艺美术的“美”指的是能唤醒当代人的审美情感。只有贯彻这一思想,工艺美术才具有打动消费者的魅力,才具有“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倡导的“工艺品实用化,日用品工艺化”的方针依然是解决“用”与“美”矛盾的有效方针。三、经济事业与文化事业的矛盾
笔者在南方四省一市的调研中,听当地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负责人陈述较多的一个困惑是:工艺美术究竟是经济事业,还是文化事业?现实的状况是政府把它划归经济部门管理,完全按工业企业的性质向工艺美术企业征收税赋,即实行17%的增值税,一些省、市、自治区还根据自己的情况征收程度不等的消费税,少则5%,多则10%。税赋偏重导致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如果把工艺美术视为需要保护的文化事业,或把它归入文化部门管理,这样做又难以令其走上产业化道路。可见,围绕工艺美术的保护与发展问题,还须妥善解决经济事业与文化事业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