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要求探讨(1)(2)
2015-02-01 01:39
导读:(2) 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 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 喜悦。 (5) 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
(2) 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 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 喜悦。
(5) 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地体验乐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地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他的
哲学著作中所说?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①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民间声乐传承与现代声乐教育发展
音乐教育观念四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