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设计的创造性(2)
2016-05-30 01:03
导读: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可以确认,立足 设计学 科来研究和探索设计的创造性,不能只局限于对创造主体自身的创造性之上,更应该强调从创造成果出发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可以确认,立足
设计学科来研究和探索设计的创造性,不能只局限于对创造主体自身的创造性之上,更应该强调从创造成果出发,来认识和把握设计所蕴含的创造性规律。对于设计,关注创造绝不是关注创造的本身,而是关注设计的创造性。创造是个行为,而创造性则是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创造的性质和涵义,才能准确把握探索的方向,从而揭示出如何在设计实践中获得创造能力的规律。
我们试着从以下三个不同的角度对在当今设计领域中的创造性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设计的观念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设计的理解也发生着变化,它的内容直接对应着各个时代的生产关系、经济形态和社会分工。早期的人们为了生活和生产劳动而创造工具、车辆和建筑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人们必定先有构思和计划,然后才进行制造和建设。当构思的形象按计划得以实现时,设计意识和创造性也就诞生了。
在中国古代汉语中,“设计”最早的意思是“计谋”。如《三国志·魏志》中有:“赂遗吾左右人,令囚吾服药,密因鸩毒,重相设计”; 元尚仲贤《乞英布》第一折也这样写道: “运筹设计,让之张良,点将出师,属之韩信”。它们都意指“设下计谋”或是“谋略”。可见,“设计”在最初是以一种整体的、宏观的语义出现在人们观念中的。
这样的理解还能够从《新华字典》中对“设”和“计”的注解上清楚地反映:“设”作动词时,有“安排”、“建立”、“构筑”、“假使”等含义,由此形成的复合词为“设置”、“设想”、“设法”、“陈设”、“设施”和“设计”等;“计”兼作动词和名词用,名词有“计谋”、“诡计”,动词有“计算”、“计划”和“筹划”等含义。将“设”和“计”联合在一起来看,在中国传统中的最初理解更多地有着一种十分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到了近现代,这一层面上的含义日益淡出,“设计”随之变得翔实而具体起来。“设计”最初作为“Design”这个英文词的翻译对应词正式出现在中国的词汇中,是在上个世纪20年代左右,在《新华字典》中,被解释为“在做某项工作之前预先制定方案、图样等”。这时,“设计”绝大部分的意思是“图案、
美术、工艺美术”。
英语“Design”,从语源上来自拉丁语“Designarn”。在数百年中,词义内涵不断发生变化,基本上可以分为古典、近代、现代三个阶段。15世纪前后,意大利语的“Desegno”标示为“艺术家心中的创作意念”,即将艺术家在心中构思的作品现实化。18世纪,“Design” 的词义仍限定在艺术范畴之内,1786年出版的《大不列颠百科辞典》对“Design”的解释是: “艺术作品的线条、形状,在比例、动态和审美方面的协调。在此意义上,‘Design’与构成同义,可以从平面、立体、结构、轮廓的构成等诸方面加以思考,当这些因素融为一体时,就产生了比预想更好的效果”。到18世纪以后,大机器工业的发展导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