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声乐传承与现代声乐教育发展(2)
2016-06-01 01:10
导读:二、有关我国的民间声乐 由于中国的民间音乐及其理论较多是靠口头形式创造、使用和沿袭下来的,因此民间音乐传承主要是指“口传心授”。“口传”
二、有关我国的民间声乐
由于中国的民间音乐及其理论较多是靠口头形式创造、使用和沿袭下来的,因此民间音乐传承主要是指“口传心授”。“口传”即口对口的教习或说是面授机宜。“心授”就是心领神会,是传授用书面语言难以表达的音乐的神韵。
关于“口传心授”的妙处,中国民间音乐“活态”传承的意义在我国特有的记谱方式上也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由于“口传心授”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即兴性,形成了我国独特的记谱方式。我国从古至今用来记录和传承音乐的乐谱种类繁多,如宫廷雅乐所用律吕谱、工商谱,古琴文字谱、减字谱,宋瑟谱、埙谱、工尺谱、二四谱、三弦谱等,其中使用最多应用最广的是工尺谱。工尺谱是采用汉文字记谱的乐谱谱系,它采用文字记录音乐的符号,最大程度地实现了与传统文化的结合。“工尺谱的最大特征就是只记录音乐旋律的框架和骨干音,对于那些细微的变化和装饰音则忽略不记,乐谱在音乐传承的过程中只是一个辅助工具,而音乐真正的精华和意义却蕴含在传授者那里”[2],因此说东方文化是富有弹性而不确定的,即所谓的“音无定高,时无定值”,它注重的是过程(西方音乐注重的是结果)比如中国古琴演奏中表现出的音与音之间细微的音色控制,在中国
戏曲中“行腔”、“拖腔”中的不断变化等。
总之,民间音乐传承是民众自发的自我传承,由于缺少自主意识,这种自发性没有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的认同,造成了“失语”的境地。但是,由于这种自发性,使民间音乐传承与学校统一教学模式的专业音乐教育相比更加有利于维护区域文化的特征和各种流派的保存。民间音乐文化是民族本质最完美的音乐表现,它不仅具有民间意义,更是具有民族意义,在这一点上,民间音乐的传承具有深刻的意义。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对“中西关系”的再认识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非常重视,为繁荣新中国的文化艺术,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如,文艺必须“为人民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倡导艺术家重视民间音乐,“走入民间”与群众打成一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艺术多形式、多风格、多流派的自由发展;以及音乐艺术要“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的思想观念等等,为新中国文艺指明了方向,极大地调动了艺术家的积极性,投身于群众生活。正是由于这些方针、政策的指导,五六十年代,才有了以民间音乐为教育基础,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育模式。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教育体制的改变,文艺教育政策虽然也提倡学习传统民间音乐,但力度较弱。教育者也
放松了对民间音乐的学习,师生们到民间越来越少,具有民间音乐歌唱能力的老师越来越少,传授的原生民间音乐则更少。传统民间歌唱在专业音乐教育中缺失了应有的地位。因而,民间音乐的传承链在民族声乐教育中,出现某些环节的断裂也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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