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灾难报道中的新闻自由与新闻自律(2)
2016-08-31 01:31
导读:80年代初以后,我国灾害报道情形逐渐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是从“人”的角度跳出,移向“事”本位。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新闻媒体对这一重大事件
80年代初以后,我国灾害报道情形逐渐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是从“人”的角度跳出,移向“事”本位。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新闻媒体对这一重大事件的集体反映则完全可以说明这一重大转变:一是客观地反映灾情。灾害是个什么样子就报道个什么样子,不夸大,不缩小,实情实报,毫不遮掩。在地震后的第一阶段,即搜救阶段,每天灾区的伤亡情况及救出人数均是以定时通告或字幕滚动的形式出现在电视新闻的屏幕上。二是时新性得到增强。从5月12日当天开始,中央电视台和四川卫视采取的是全天候的直播形式,派出记者和直播车无数,坚持从灾区第一现场每天发回及时报道。三是灾害报道再不是由新华社一家统一发稿,任何新闻媒体随时都可以就灾情采写、编发。5月12日14点28分地震发生,10多分钟后,互联网上出现了第一条关于地震信息的及时短新闻,这是早于新华社发布的地震消息。四是灾害报道不再是报喜不报忧。媒体报道了不少的抗震救灾的英雄事迹外,也揭露了很多在救灾过程中出现的负面事实,比如《南风窗》的关于“县级化生存困境”的系列报道和叩问,充分的起到了媒体在重大事件中的监督权。
三、承担社会责任的自由精神
对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者来说,追求新闻自由,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样的自由才是正当的自由。
在这次5.12地震不久后,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某家《旅游周刊》将反映灾情的照片与带有色情信息的图片经过处理放在一起后,所幸的是,终由该旅游周刊的停刊而划上了一个光明的句号。
另外,在这次地震灾害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充分挖掘吸引读者所谓的人性化细节,记者们常常不顾家属的心情和意愿,纷纷进行抢拍、追拍和追问。它所造成的消极后果是多方面的:既会伤害当事人的尊严,刺激和伤害他们的感情,从而也构成对家属感情和隐私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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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周刊的迫于舆论压力停刊印证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这句老话,同时,在灾害报道中很多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缺乏人文关怀也让人思考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应考虑在新闻道德与新闻自由之间如何权衡的问题。
一个理智的新闻传播者,始终得承认现实的新闻自由是有边界的自由,有约束的自由,不承认绝对新闻自由的存在,任何人在行施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时,也有尊重他人同样权利的义务,除了不会放弃新闻传播的独立性,屈服于政治压力、经济压力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压力,放弃新闻自由精神的追求,同样,他也不会背弃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1]余家宏等.
新闻学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