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旅游强国的内涵 创建旅游实力指数(1)(3)
2014-01-31 01:07
导读:第一,旅游者是“利己”的旅游者。旅游者完全按照自己的旅游意图随时调整自己的旅***为,在不违反旅游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条件下,能够完成自己的旅
第一,旅游者是“利己”的旅游者。旅游者完全按照自己的旅游意图随时调整自己的旅***为,在不违反旅游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条件下,能够完成自己的旅游:第二,旅游者追求的是旅游利益的最大化。旅游利益包括旅游中的经济利益、身体健康利益和追求精神满足(善意的刺激)的利益。这三个方面利益的有机结合并使之最大化就是旅游者的利益原则:
第三,旅游者是属于暂时性的完全理性的旅游者。“暂时”是指旅游者的游与停的时间都具有相对较短的时间特点。“理性”表示旅游者的判定具有自以为是完全理性的和正确的特点;
第四,旅游者的旅游消费与其本人作为非旅游者的一般性消费是完全不同的。在整个旅游过程中两种状态是交织在一起。其成份随旅游者的状态变化而发生改变。
所以,旅游者并作为非普通消费者,他们的理智消费的多少,一定与该地的旅游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二)旅游实力及旅游实力指数研究
我们以旅游者的旅游状态而不是旅游体验来研究旅游强国,其原因是:旅游状态与旅游体验是不同层面的两个独立概念。旅游体验是改变旅游状态的过程标识。旅游体验的过程是多种多样的。如体验刺激、体验休闲、体验民俗、体验自然风光等。所以,旅游体验是和旅游种类密切相关的参量。旅游体验通过旅游者的自我感受表达出来。而自我感受的旅游描述就是旅游状态。旅游状态是旅游者的共性参量,与旅游内容无关。旅游状态的理想与否决定旅游者的旅游质量。
旅游者不同于普通消费者的根本之处在于:旅游者追求旅游状态极大化,固然出自旅游者的主观愿看,但他必须通过来自非旅游主体的其他旅游方面的共同协调与支持,非旅游主体的其他方面正是通往旅游目的地以及旅游地旅游现状的真实写照。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创造旅游者获得旅游利益的诸客观因素的总合就是旅游实力的构成因素。旅游实力越强,旅游者实现旅游利益的条件就越充分,旅游者的有效旅游支出的可能性就越大。目前有些旅游强国的指标体系中,将星级饭店的数目作为衡量实力的一个条件,这是不完全正确的。在旅游者群体中,旅游者个体差异是很大的,并不是所有旅游者都有住豪华住所的夙愿。除非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在陌生环境中对安全难以把握的时候:另一个是在已预支旅游用度之后,在不改变行程、内容和质量的条件下,游客希看旅行社能安排高级别的星级饭店。旅游者在计划住宿用度内,首选住宿条件相对较好、服务质量相对较高、地理位置适宜、安全性强等值价相符的客房。旅游中的旅游六要素都具有这种特点。再有,就每个旅游者个体而言,在旅游目的地所受的影响因素是不完全相同的,宏观上涉及到每个因素的对应旅游者数目的差异应是巨大的,用各自旅***业的数个旅游指标的综合是尽对不可能正确反映出旅游的实际情况。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旅游消费的四条假设。我们可以得出:旅游者的理性支出完全取决于非旅游主体的所有方面所提供的旅游完备性的综合实力。换句话说,旅游实力是与旅游活动相关的所有部分吸纳及有助于吸纳旅游者旅游用度能力的总体综合。
只有旅游者在理想的旅游状态下,旅游业才具有最强的吸收旅游者资金的力度,吸纳能力与旅游结构的公道性正(向)相关。这种公道性是旅游业及旅游相关行业完备性的一种体现。这就是现代旅游的特点。
旅游目的地的广义旅游业吸纳游客资金总量的能力正比于广义旅游业维持与转化旅游者使之成为理想旅游状态程度下的理性旅游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由此可得到:某特定旅游者的理性旅游消费支出量正比于所涉及范围内的广义旅游业吸纳游客资金的实力;所有旅游者的理性旅游消费支出总量正比于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吸纳总游客资金的实力。将其比值定义为旅游实力指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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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实力指数=K(∑旅游者的旅游消费总支出量/∑旅游者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