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旅游发展新思考(2)
2014-07-22 01:00
导读:三、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新启示 (一)推进合作的内容由“量”向“质”转变 合作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内容虽呈
三、长三角区域旅游发展新启示
(一)推进合作的内容由“量”向“质”转变
合作是区域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到目前为止,长三角区域合作的内容虽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但进展却十分缓慢。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强调的是协调发展,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伤害到局部利益。因此,各合作成员要以区域利益的大局为重,着重推进已经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内容向实质性的方面发展,循序渐进,为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合作内容的“量”,而忽视合作内容的“质”。
(二)以规划统领区域旅游发展,整合资源优势
长三角区域内各省(市)旅游资源的整体性与互补性相对较强,要想充分发挥长三角旅游资源优势,区内各方必须用“大旅游,大发展”的思想指导区域旅游发展,编制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共同协商、科学思考区域旅游发展大计。在旅游空间竞争与合作时,既充分体现自己的个性特色又能整合共同的优势,既有特色项目又不会产生近距离的替代产品,借对方的资源优势来弥补自己的资源缺陷,以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
(三)完善梯度化的旅游产品体系
旅游产品是满足游客一次旅游活动需要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总和,是一切旅游活动的基础,也是区域旅游合作开发的重点。目前,我国的旅游产品已逐步从以观光产品为主向观光产品、度假产品、体验产品和主题文化产品共同发展的局面转变。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广阔,需求层次多样化,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大环境的作用下,长三角区域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完善梯度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包括低端、中端、高端各种档次的产品等,构建互补的旅游产品群,满足不同层次的旅游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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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挥民营资本的集中优势
根据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有企业的改革在进一步地加快,而民营企业在一般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作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正呈强烈的扩张趋势。其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民营旅游企业逐步转变为“产权明晰、自负盈亏”的现代旅游企业,为我国的旅游产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在此,长三角地区应充分发挥其民营资本的优势,积极促进民营资本介入旅游产业。同时,从旅游产业的生产力布局原理出发,民营旅游企业集团的资本也不应只局限在某一行政区域内,而是应该把旅游企业集团发展的视角放在长三角甚至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冲破地域的限制,对更大范围内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这样既可以降低民营旅游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扩张,又利于区域旅游经济基础的协调发展。
(五)抓住机遇提升区域旅游整体形象
长三角区域旅游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地发挥“机会效用”、“顺游效应”。长三角可以借助CEPA的签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科技博览会的召开,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将国际客源吸引和转移到长三角区域,扩大国际客源市场。在此,长三角地区可以考虑从内部组成城市的国际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国际旅游促销专用基金,用于长三角整体的国际促销,树立鲜明、深刻的长三角旅游整体形象,避免宣传促销各自为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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