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优化旅游服务人员的职业环境(2)
2014-09-04 01:51
导读:优化导游生存环境的措施 造成导游生存环境恶化的因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优化导游的生存环境: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导游的管理
优化导游生存环境的措施
造成导游生存环境恶化的因素是复杂的,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优化导游的生存环境: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加强对导游的管理 完善对导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导游的准入门槛。将报考中文导游资格证的学历由目前的高中、中专以上的学历改变为大专以上的学历,报考
外语导游资格证的学历规定为大学本科以上,以满足我国旅游业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后对导游素质的要求。
明确导游的归属。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导游由旅行社和导游公司管理,除旅行社仍可与以前一样向社会提供导游服务外,同时赋予导游公司经营的自主权,导游公司可同时向旅行社和社会两方面提供导游服务。导游公司要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批后,才能获得经营资格。所有导游人员都必须与旅行社和导游公司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负责发放导游的薪酬和解决导游的福利待遇,负责导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导游职称评定机制。导游是一种高智能、高体能的服务工作,它不仅具有明显的服务性,更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将导游职称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范围,使导游人员的等级评定制度与专业技术职称挂钩,使导游人员的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不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实实在在与个人收入、福利待遇紧密相联的,并为各种等级的导游制定工资指导价,促进导游的职业终身化。
为导游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导游人员外出带团,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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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 杜绝旅行社之间的恶性削价竞争。当前旅行社“零、负团费”组团是造成旅行社取消导游薪酬、要导游上交人头费的主要原因。为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的监控,通过相关媒体公布旅游产品单项服务的最高和最低限价,以制止恶性削价竞争,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严惩恶性削价竞争行为。
加强对旅游购物市场的规范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工商、物价、税务、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起来,组成执法队伍,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和整顿旅游购物市场,使旅游商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打掉高额回扣的源头。
另外,要建立公对公佣金制,旅游购物商店必须与旅行社、导游公司签订佣金合同,确定佣金给付比例和给付方式,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偷税漏税和私给导游回扣。
加强对无证导游的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对导游的监督管理。为规范导游市场经营秩序,减轻导游的竞争压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其它相关部门联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黑导、野导,净化导游市场。同时应严格执行导游IC卡制度、导游年审制度和建立诚信旅游信息系统,使职业道德败坏、业务素质差的导游无立足之地。
旅行社和导游公司
改善导游薪酬和福利待遇 以回扣为主的薪酬制度是导游服务质量降低的直接原因,也是导游职业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根源。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必须根据导游的等级、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确定基本工资和带团津贴,使它们成为导游收入的重要来源。此外,可给予导游少量的购物佣金予以鼓励,这样导游就不会拚命增加购物次数,也不会因购物量小而情绪化地对待客人了。其次,要积极改善导游的福利待遇。因为福利反应了企业对导游的长期承诺,它能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励导游爱岗敬业。为此,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为导游交纳养老、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导游作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使导游无后顾之忧,安心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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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执行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作为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应为导游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使其能客观、公正地反应导游的工作成绩,将考核的结果与导游的工资级别、奖金分配、福利待遇、晋级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对导游进行鞭策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