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各主体的角色发展定位分析(3)
2014-05-18 01:10
导读:(6)电子商务市场不是传统的直接面对面的交易,这就更是对提供信用认证、质量认证等信任机制方面服务中间商提出需求,全国已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机
(6)电子商务市场不是传统的直接面对面的交易,这就更是对提供信用认证、质量认证等信任机制方面服务中间商提出需求,全国已建立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机构60多个,有关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由以上对不同类型中间商,在电子商务市场中的新的发展趋势的分析说明:不同类型的中间商通过采用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借助新的市场环境,从新的角度得到了发展和壮大。
3.治理者的定位
作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低级物种的所有者和控制者,包括政府机构和治理机构,以及代表消费者和供给商的协会和标准(在这里统称为治理者).对于治理者,在电子商务这个新兴模式下,面临着很多题目需要考虑,诸如:知识产权保护、远程征税、在Internet上的公共安全、信息技术方面的垄断监管和控制、以及对交易诚信机制的监管等。治理者在生态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通过制度和标准的设立进行相应的监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我国在监管环境构建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国务院2005年1月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将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我国新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政策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实施和《电子支付指引》的颁布,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电子认证服务设立了市场准进制度,《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治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备案治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治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电子支付指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中国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06年5月,我国已有17家正当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向交易双方发放了250多万张电子认证证书,应用领域涉及网上税收、社区服务、招标采购、网上银行等多个方面。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四、结论
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发展机制的逐步形成,行业、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高度重视,以及电子商务盈利模式的日渐成熟,我国电子商务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电子商务带来了与传统商务不同的新的交易特点与模式,在这个新环境下,交易方、中间商、治理者都应该积极思考自身的应对策略,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形成与构建,形成系统与系统之间的良性竞争。
参考文献:
[1]Bakos, Y.The Emerging Role of Electronic Market-places on the Internet[J].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41(8)(1998)35-42.
[2]Birkinshaw.J Corporate entrepreneur ship in network organization: How subsidiary initiative drives internal market efficiency[J]. European Management Journal, 1998,(16)
[3]陈贞才任家华:中小企业网络化发展的经济分析,贸易研究[J],2006,7.
[4]Kenneth C.Laudon, Carol Guercio Traver.电子商务——贸易、技术和社会[M].劳国龄,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85
[5]洪黎明:电子商务迈向全面应用时代[EB/OL].http://www.cttl.cn/scgc/sczs/t20060912_426065_1.htm
[6]方巍巍朱邦毅:电子商务环境下中间商作用的转变,贸易研究[J],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