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特殊等价交换规则(2)
2014-07-30 01:01
导读:语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对语形的语义结构分析。语义结构成为语形与语义的转换通道,意义的交换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语义结构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这里
语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对语形的语义结构分析。语义结构成为语形与语义的转换通道,意义的交换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语义结构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这里不展开,只夸大一点,语义结构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数据,即关于数据的数据,也就是元数据。从某种意义上说,元数据就是意义交换的“货币”。与货币相反的是,它通向意义的个性化,元数据分析是语义分析标准化的基础。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的是,意义交换不是以语言符号为单位,而是以元数据为单位。元数据是意义本身的单位,EBMXL就属于这种元数据。在实践中,元数据在商务交换、知识治理和数据挖掘中,具有十分重要的贸易价值。
规则被视为语形和语义间的联系纽带,话语受制于一定的规则,由于规则可以在人们进行个性化选择的同时保持一定的社会稳定性。维特根斯坦以为语言游戏的规则具有延展性和可变性。而在杰克逊和雅各布的观点中,规则被视为交流者在谈话过程中不断进行调和的产物。在实践中,可能并不像极真个后结构主义者如福柯所以为的那样,人们可以离开规则进行自由选择。在电子商务中,个性化选择与元数据标准化是相辅相成的,越是个性化,就越需要标准化,越是标准化,也就越有利于个性化。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
交换价格:一词多义与一物多价
等价交换与等意义交换,同样表现为质的交换与量的交换两个方面。等意义交换中,相等的是意义价值,不等的是交换价值。从上说,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一样的同一种商品,对不同的人完全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价值;表现在价格上,等意义交换必然表现出一物一价的特点,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均衡价格。
对于等价交换来说,均衡价格是唯一的,这主要是由于商品的同质性。这种同质性并不一定真的表示使用价值及商品消费者的偏好完全同质,而是说,商品和消费的质的差异性被取消了。在个性化中,通过等意义交换,商品和消费的质的差异性不仅不会被掩盖,反而会明显地呈现出来。相应的,商品价格的确定,也不是锚定在一般均衡点的价值上,而是锚定在个性化消费者的价值支点上,这看起来就似乎分布在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交换价值曲线的各个点上。这不是个性化的错误,而是由意义交换中,一词对多义这种语形与语义间的自然矛盾造成的。
我们可以假想这样一个处于意义交换支配下的未来商品交换场景:在互联网上,一个完成了30%的半成品,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社会化寻价确定了生产它的社会均匀必要劳动时间,它的交换价值占商品价值的30%。这句话的宏观含义是创造这类社会价值占用了社会30%的劳动。生产者根据对消费者数据的个人知识挖掘,一对一地在继续定制过程中完成商品其余部分的价值创造。这个过程既是讨价还价过程,也是定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者的能力与消费者本地桌面计算或本地移 动计算能力相结合,共同完成意义价值的对价。消费者可以不断说,这不是我的本意,不是我想要的东西,生产者则可以通过对消费者既定语形的动态语义挖掘,不断逼近消费者潜意识中的真实需求。在竞争中,肯定是能够提供最贴近消费者个性化体验的生产者,完成另外70%意义价值的创造,从而实现交易。对生产者来说,他付出的已经不是单纯的劳动力,不是社会均匀必要劳动,而是创造性的自主劳动。意义价值是对自主劳动的回报。对消费者来说,他之所以选择交易,而不是选择自给自足,唯一理由就是他可以遇见比他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而这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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