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题目(2)
2014-08-08 02:52
导读:四、信用题目 供需双方的网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证。对于B2C业务,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前需要对商品进行认真判定,但由于我国目前贸易环境中贸
四、信用题目
供需双方的网上交易,相互信任是成交的根本保证。对于B2C业务,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前需要对商品进行认真判定,但由于我国目前贸易环境中贸易信用程度较低,所以很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看而生畏。对于B2B业务,企业间三角债情况严重,而网上交易的企业透明度又不高,也使一些企业担心网上交易经营风险过大。这些题目的解决需要通过设置公道的电子商务运行机制和运行标准,确保供需双方建立贸易信用。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是资本和资源,甚至可以说是生产力。特别是在经济进进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贸易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且,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特征,就决定其信用题目更加突出。电子商务的信用题目,不仅是电子商务网站如何在其经济行为中遵循信用原则,更主要的是要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参与者建立必要的、适合电子商务特征的信用模式。
这种电子商务的信用模式,就目前来说,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网站)通过制定和实施确定的交易规则,为电子商务交易确当事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以确保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可靠,其基础性设施是资格认证和信用认证。
我国还没有制定出有关电子商务的专门法规,现在很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只能在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民事和经济法律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电子商务的理解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建立自己的信用模式。
五、法规
做生意就避免不了发生纠纷,而网上纠纷又有其独特性。Internet是一个缺乏“***”的信息公路,它缺少协作和治理,信息的跨地区和跨国界的传输又难以公证和仲裁,而假如没有一个成熟的、同一的法律系统进行仲裁,纠纷就不可能解决。那么,这个法律系统究竟应该如何制定,由谁来制定,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其效力如何保证?这些都是现在制定法律时应该考虑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同时,商务的要求原有法律概念进行变革和增加新的。从法律角度出发,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有的合同法,以适应电子商务需要的题目;电子商务中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通过无纸化的电子票据进行结算,而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章的非纸质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电子商务实施中涉及参与交易各方之间的关系和纠纷以及交易中的各种安全等题目,原有法律法规条文没有涉及或有涉及但不完全适用的,都应根据新的情况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制定,这样才能使电子商务活动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六、支付题目
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是信息的互相沟通和交流,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进行交流,洽商确认,最后才能发生交易。这时对于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完成交易的双方来说,银行等机构的参与是必须的,银行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支持和服务,属于贸易行为。但从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将来要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就需要通过银行的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完成交易,以及在国际贸易中通过与金融网络的连接来支付和收费。而我国各个国有专业银行网络选用的通讯平台不同一,不利于各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中心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标准不一样,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实现网上支付。
“网上购物易,在线支付难”,这是很多网上交易者抱怨的题目。当网络安全题目、法律题目解决之后,电子商务主要的题目是技术上实现网上在线支付。目前,国内无论是B2B或B2C的网上交易中,在线支付的使用率不高。究其原因,在于成熟安全的协议产品和规范的缺失;银行界仍不够积极参与网上结算,没有网上安全支付协议作支撑,银行就很难建立起支付网关,而支付网关的建设正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支付中心。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七、物流配送题目
任何一次商品流通,都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实现过程。网上可以解决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等商品流通的大部分题目,但却无法解决物流题目。所以,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物流瓶颈是不容忽视和回避的。我国的物流发展起步晚、水平低,现行的物流体系很大程度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其主要表现有:对电子商务的熟悉仅局限于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的电子化,忽视物流的电子化过程;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物流治理技术落后;传统储运的体制和手段阻碍物流的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发展滞后;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体系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