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信息商品的定价题目分析(2)
2014-12-06 01:07
导读:2.2 共享便利增加规模经济效应 网络的功能一方面改善了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具有垄断特性的信息商品市场来说,网络无疑加大了市场空间,可以
2.2 共享便利增加规模经济效应
网络的功能一方面改善了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具有垄断特性的信息商品市场来说,网络无疑加大了市场空间,可以让更多的顾客接触并消费信息商品;另一方面就是把信息商品的非竞争性消费特点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互联网作为信息商品的传播和销售的渠道,使得信息商品的产量可以更大,均匀价格可以更低,规模效应更易实现。
2.3 价格歧视更加严重
在网络销售信息商品的过程中,固然生产商同一显示了发布价格,但由于销售行为的独立性,也就是单个交易行为不易被第一方观察到,消费者互相不知道对方的终极交易价格。在此条件下,生产商为了达到收益最大化,就有更大的积极性变动终极的交易价格,以获得最大的市场和最大的利润,而不用担心价格歧视带来的顾客责难和同行指责。结果,隐秘的价格歧视行为更加严重,价格更加离散,价格策略更难把握。在网络上销售信息商品给市场带来的新变化,也直接反映在价格波动上。
3 信息商品在上的定价特点
3.1 定价区域化
信息商品在网络上进行销售面对的是开放的和全球化的市场,用户可以在世界各地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购买,而不用考虑网站是属于哪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这种目标市场从过往受地理位置限制的局部市场,一下扩展到了范围广泛的全球市场。信息商品在传统市场本身就存在三级价格歧视,就是按照地区、年龄、收进等显形特征定价,因此把信息商品放在网络上销售,定价时就更要考虑目标市场范围的变化给定价带来的。例如把MBA教材放在Amazon.com上进行销售,美国和的MBA学员的支付能力显然是不同的,假如同一定价,要么丢失中国市场,要么美国市场的潜力没有挖尽,所以厂商需要对两个地区采用不同的群体定价。要解决这一,可采取本地化,在不同的国家的市场建立地区性网站,以适应地区市场消费者需求的变化。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信息商品面对的是全球性网上市场,但定价时不能以同一的市场策略来面对这种差异性极大的全球市场,必须采取全球化和本地化相结合的原则。
3.2 低价位定价
互联网是从而来,因此互联网使用者的主导观念是网上的信息产品是免费、开放和自由的。随着互联网的贸易推广和发展,网上消费者逐步接受了网上的信息商品不是免费的观念,但对于互联网上的信息和产品有价格低廉的心理预期。在早期互联网开展贸易应用时,很多网站采用收费方式想直接从互联网盈利,结果被证实是失败的。因此厂商在网络上想销售信息商品取得成功就必须遵循互联网的低价原则和间接收益原则。Yahoo!通过免费提供信息吸引网民访问,然后通过网站的巨大访问流量吸引广告,靠发布网上广告来获取盈利。而在Amozon.com 和当当网上售卖的图书也都有一定的折扣来吸引消费者。
3.3 顾客主导定价
互联网的发展使顾客在市场供求竞争关系中,由过往的被动选择地位提升成主动选择地位,顾客的需求引导也引导着信息商品的生产和定价。
根据调查,产品由顾客主导定价并不比由企业主导定价获得的利润低,根据ebay.com的分析统计,在网上拍卖定价产品,只有20%产品拍卖价格低于卖者的预期价格,在所有拍卖成交的产品中95%的产品成交价格卖主比较满足。因此,顾客主导定价是一种双赢的发展策略,既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收益也不受影响。信息商品采用顾客主导定价可以对目标市场了解得更为充分,信息商品的研制开发也可以更加符合市场竞争的需要。
3.4 定价趋同性
互联网使消费者能够从众多的可选择的供给源处获得信息商品的信息和价格。在国外出现很多第三方价格比较网站如:MySimon.com,Compare.net等。这些网站能够在几秒中内对购买者感爱好的物品的价格和功能进行自动比较。这就产生了一种对产品的需求曲线弹性更大的趋势,迫使企业相互竞争,降低价格。信息商品厂商为了克服这种定价的趋同性,一个必然选择就是产品的差异化,特别是信息的差异化。信息内容的差异化可以带来客户价值的差异化,一个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针对客户需求对原始信息进行定制服务。这也就是在网络环境下信息商品的定价题目也更多的要考虑到一级价格歧视题目,信息厂商在网络上不但要防止消费者之间的套利行为,而且要考虑如何减少定价的趋同性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