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2)
2014-12-31 01:07
导读:3 电子商务中无形商品销售对税收征收范围的影响 在我国的税法中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都作了明确的区分,并且制定了不同的
3 电子商务中无形商品销售对税收征收范围的影响
在我国的税法中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都作了明确的区分,并且制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然而在电子商务中销售方可以将原先的有形货物以数字形式作为商品进行销售,例如网络游戏中的相应销售行为,交易商通过购买游戏点卡和玩网络游戏产生的电子商品进行交易,而这种网络游戏中产生的电子商品的买卖行为及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是否应视为销售产品?这种商品该如何确定其具体特性?运用什么方法确定?并且怎样确定其所得适用的税种和税率都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题目。的确,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这种无形的电子商品将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而且,将来我们身边的某些实物也可能会被其所取代,而适时的考虑对于电子商务商品的税收界定也成为了一个当务之急的题目。
4 电子商务的无申报、无财务报表、无经营地点的“三无”题目对于税收征收治理模式的影响
假如您想要对一个纳税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是离不开对该企业的凭证、帐册和报表的审查,为了确认纳税人申报的收进、用度正确性,纳税人需要保存正确的会计记录以备税务机关检查。传统上,这些记录用书面形式保存。然而,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运用,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商品订购、货款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络进行,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但是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查失往基础。而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无形性恰恰使电子交易与货款支付系统联结,其过程和结果不会留下痕迹作为税务检查线索。现行税务登记依据的基础是工商登记,但信息网络交易的经营范围是无穷,也不需要事先经过工商部分的批准,因此,现行日常销售的税务登记方法不再适用电子商务,无法确定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由于网上交易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电子发票、网上银行开始取代传统的日常汇款、记帐凭证、信用卡。现行的税款征收方式与网上销售相互脱节。导致了税收征管模式的电子商务税收监视上的严重缺失,对电子商务的征税法律责任也就更无从谈起。现行的税收征管手段是在销售企业每月的日常纳税申报上进行的。而电子商务的销售行为却没有实际的销售经营地点,仅仅只是依靠网络上的虚拟交易空间来进行货品交易,所以其活动性与隐蔽性,对税收征管造成极大的压力。
中国大学排名 5 电子商务对税收管辖权的影响
我国现在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包括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属人属地管辖权三种方式,而由于互联网的广泛性及其网点覆盖性使得它可以在深进到世界的每一个地区,所以当一项交易发生时,经营者的经营地点及销售行为实现的地点是不确定的,而这种不确定的交易地点,就为我们的税收治理及应由哪个地区的税务机关对它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但是电子商务的这种税收不确定性并不是说就不能治理,不能监控,恰恰相反,只要我们能够相应的加强对于税收征收治理的灵活运用及税务监控系统的相应完善,电子商务实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于监控和难于治理。
首先,针对电子商务的灵活便捷,我国的税收征收治理系统应该加强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连接,通过与各个行政部分的有效网络连接,加大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并且加大对于相应网络服务商(ISP)的监管力度,通过对于各电子商务商家电子信息认证系统的监控,充分了解各电子商家的企业基本情况,并且在答应的情况下与企业信息数据库形成数据供给形式,即只要商家在电子商务网站主页一注册,相应的资料信息就会以数据库信息的形式汇往税务机关的相应数据库并形成备份,这样不仅利于税务机关对于电子商户的治理,也防止了电子商户的偷逃税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