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C2C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研(2)
2015-01-03 01:22
导读:①构建我国C2C电子商务法律基本架构 笔者将我国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架构概括为一张法律体系架构图(如图2所示) ②建立了“先行赔付”制度,并纳进法
①构建我国C2C电子商务法律基本架构
笔者将我国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架构概括为一张法律体系架构图(如图2所示)
②建立了“先行赔付”制度,并纳进法律保护范畴
“先行赔付”制度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网站,具体来说,一种情况是先行赔付实际经营者不在时,网上商城的经营者可对消费者先行赔付,再向经营者追偿。另一种情况是将先行赔付保证金交与消费者协会,这适宜网站为实际的经营者,交易不充斥中间人的情况,如交易发生纠纷,网站与消费者无法协商,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以及相关调查取证后,确认实属商场责任的,消费者协会可直接动用保证金对顾客进行赔付。
③鉴戒国外成熟的法律机制,保护消费者选择权
我国政府鉴戒美国《全球及国内贸易中的电子签名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了只有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者才可以采取电子形式。消费者有选择采取电子交易形式的权利,也可选择其他的交易形式,经营者不可以单方面利用上风地位决定交易形式,同时,消费者在同意采取电子形式之后,仍然享有获得纸质记录或非电子形式记录的权利;消费者还有权按照与经营者约定的程序撤回同意,转而采用非电子形式与经营者进行交易。
5 对我国C2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5.1 建全C2C网上交易单位的工商登记制度
依照现行的法律制度,我们将现有的C2C公司以体系为标准登记为不同类型的C2C交易公司。对网上交易单位进行登记,能避免网上交易行为的无序性。
5.2 建立全国同一的网上投诉中心
建立全国同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投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交给被投诉企业所在省市工商行
政治理机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分,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投诉企业求偿。再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投诉中心反馈给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总之,只有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律制度,才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