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商品的特点与价值分析(4)
2015-03-16 01:36
导读:网络虚拟商品还具有稀缺性,不能无穷量存在。无穷量存在的物如空气和阳光,它们虽对人有用,但人人可以各取所需而不必付出代价,所以不是商品。值
网络虚拟商品还具有稀缺性,不能无穷量存在。无穷量存在的物如空气和阳光,它们虽对人有用,但人人可以各取所需而不必付出代价,所以不是商品。值得留意的是,“今天稀缺性的来源并不仅仅只是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而且包括法律的设定。例如计算机软件,在技术上我们几乎可以无本钱地复制使其阔别稀缺性的状态,法律的保护成为稀缺性的根源”。
但是,作为虚拟环境下的网络虚拟商品,其价值表现还有其特殊性:它在现实生活中是无形的,实质上是一组程序。对非游戏玩家来说它没有现实意义,也就无法实现它的价值,即网络虚拟商品在现实环境下无法发挥其功能,不能成为一般传统意义上的商品。
在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网络虚拟商品的功能能够得到发挥,其经常具有某种特异的功能,进而通过网络虚拟商品的流通来实现特异功能在玩家之间的流转,这时在此环境下,它的商品属性才显现出来。由于网络虚拟商品只有在网络游戏环境下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才能以“物”的形式表现出来,并被人们使用和控制,其存在和体现必须借助虚拟的游戏环境,所以它就是一种虚拟环境下的商品即虚拟商品。
网络虚拟商品的功能评价
商品的功能或者效用是指商品为满足消费者的一定需要所能提供的可靠、必须的职能或效用。营销学把这种功能称之为“服务或便利”。商品是通过它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所能提供的功能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从本质上讲,消费者购买的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它的功能。虚拟商品的功能和实体商品的基本功能大致一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满足需求、实现交换、产生经济价值。
满足需求。这是网络虚拟商品最基本的功能,主要满足客户心理上的某种需求。用户可以在特定的虚拟环境里进行虚拟物品展示、分享和使用,从而满足客户心理上的某种需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实现交换。所谓的网络虚拟商品交换是指客户间通过商务活动达成虚拟商品所有权的交换,其达成虚拟商品所有权的交换的要素是:物品账号的绑定改变。虚拟市场提供一虚拟场所,任何只要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以在虚拟市场站点内进行展示和销售,消费者可以在站点中任意选择和购买,站点主持者收取一定的治理用度。如我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主持的网上市场站点─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就属于此类型。当人们交换产品或服务时,实行等价交换而不用现金,交换网络就可以提供此以货易货的虚拟市场。
产生经济价值。网络虚拟商品通过交换满足了双方的需求,在这个交换的过程中,还产生了经济价值 。规模庞大的这种经济价值无疑是推进社会进步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气力。据《2008年中国游戏产业
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数达到4936万,付费网游用户达3042万。根据该份报告表露,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进为183.8亿元人民币,其中,自主研发的民族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进达110.1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增长了60.0%,占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进的59.9% 。截至2008年10月,中国网络游戏研发从业职员数目达到24768人。在经济不景气下,网游这类被公认是廉价娱乐的业务,将因线下娱乐消费指数的攀升而获益。
参考文献:
1.孙宁.关于网络社会新型人际关系的思考[J].贸易时代,2007(25)
2.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