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背景下的政府职能和(2)
2015-06-08 02:33
导读:2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初电子商务概念开始在我国传播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已从概念讨论进入务实发展阶段。通讯网经过长期建设,已形
2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初电子商务概念开始在我国传播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已从概念讨论进入务实发展阶段。通讯网经过长期建设,已形成了由电子网、数据网、移动网、图像网、多媒体网组成的网络格局,技术上实现了人机网到自动网、模拟网到数字网、单一化网到多元化网的发展历程。1999~2000年是中国电子商务投资的一个高峰期,2001~2003年是泡沫期,2003年后,互联网走出低谷,也是风险投资再次关注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时候。但就整体而言,中国电子商务仍处于初级阶段,交易手段、范围、安全认证等均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制度的建立严重滞后、计算机网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没有保障、物流服务体系落后等。
3 我国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
我国政府应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实情况,发挥政府职能,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3.1 继续发挥宏观规划与指导作用
电子商务作为一项庞大的
系统工程,涉及到、税务、海关和政府部门以及管理职能部门等方方面面,直接参与者有银行、企业、消费者。政府和行业的主管机构应在产业升级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电子商务,从政策的角度加以引导和推动,在资金、税收、技术、研究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倾斜,加强研究,组织行业专家指导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特别是关税、知识产权保护、隐私权、安全问题等。西方发达国家,每年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在发展方向、行业协调、政策扶持、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对外公布。美国、日本等国家成立了电子商务的主管部门,其目的是以政府之“有形之手”更有力地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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